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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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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协商,自2021年7月16日起(含)在国信证券开通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A类份额:009806;C类份额:009807)、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9725)、东方红匠心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8990)、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A类份额:002651;C类份额:002652)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7月16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国信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00元,无级差。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国信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风险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协商,长量基金自2021年7月19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基金代码:A类001945、C类001946)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基金代码:002650),同时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7月19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长量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可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以长量基金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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