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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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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0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半年度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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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预计的期末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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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贸易业务前期积累银行借款的影响,需支付贸易业务借款相关利息费用约0.68亿元。

  报告期内,根据贸易业务案件进度,需支付相关诉讼及中介等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谋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全力保持生产经营稳定,公司绿色日化和健康食品两大板块有序增长。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了“红棉”及“广氏”两大自有品牌的推广,凸显品牌价值,收入、利润同比增幅明显。

  四、风险提示

  1、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截止目前,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公司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上述案件的调查结果是否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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