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股票代码: 600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1:任奇峰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高压路11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高压路1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任沛瑞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高压路11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高压路1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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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任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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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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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任奇峰与任沛瑞为父子关系,二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存在。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公司系高科技生产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积极看好企业长远发展,期望通过投资享受企业发展带来的经营成果。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视大恒科技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增持大恒科技的股份,任奇峰、任沛瑞承诺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恒科技的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1%。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1年7月8日收盘,任奇峰持有公司股份19,736,811股,任沛瑞持有公司股份1,597,700股,任奇峰与任沛瑞系父子关系,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334,5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8843%。
2021年7月9日,任沛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69,900股,截止到2021年7月9日收盘,任奇峰持有公司股份19,736,811股,任沛瑞持有公司股份2,167,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904,4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014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冻结和质押的情形。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前6 个月内,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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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义务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大恒科技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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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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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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