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1-04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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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整体生产运营保持平稳,其中有色金属板块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量较上年同期都有一定幅度上升,且与去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汇率变化导致的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由于上述原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内部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
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于2021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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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7月29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会议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吴文颢
联系电话:010-84427227
传 真:010-84427222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中色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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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说明
董事管大源、陈学军对上述两项议案均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该议案未彻底解决沈冶机械退出及补偿问题。
公司认为:
破产管理人接管沈冶机械之后,经过两轮投资人招募,秦冶重工报名成为唯一一家参与重组的投资人,管理人根据招募情况、沈冶机械现状和投资人的综合经济实力,最终与秦冶重工牵头的投资联合体签署了投资协议,并根据投资协议的内容编制了重整计划草案。公司认真审核重整计划草案后认为,重整方实力较强,有成熟的市场经验和市场化的机制体制安排;熟悉钢铁行业,与沈冶机械原有客户具有良好的关系,沈冶机械除生产原有产品以外,有望成为钢铁行业客户的修造供应商,能够形成较好的客户协同作用;重整计划在确保妥善安置职工的同时,借助秦冶重工在装备制造领域具有良好的客户资源和生产管理经验,有助于实现企业重生的目标,重整安排优于破产清算;重整计划草案合法合规,符合重整计划草案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后,公司认为该重整方案是公司目前合理和稳妥的选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1-04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9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色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冶机械”)破产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12 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2020年7月29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0)辽0106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公司对沈冶机械的破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2020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0)辽0106破1-1号《决定书》,指定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李海义为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截至2020年度报告期末,因资产管理人已全面接管沈冶机械生产经营,公司对其不再具有控制权,沈冶机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目前,该事项进展如下:
一、事项进展情况
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实施了包括对沈冶机械的接管、聘请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沈冶机械资产进行审计与评估、债权登记及审查、调查职工债权、清理诉讼及执行案件、向沈冶机械的债务人催收债权、招募重整投资人等工作。管理人先后发起两轮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在第二轮投资人招募过程中,秦皇岛秦冶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冶重工”)报名参与重整,对沈冶机械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联合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和沈阳中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辰”,三家合称“重整方”)编制了重整投资方案并提交管理人。2021年6月22日,管理人与意向重整方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书。
经多轮次沟通,并经铁西区法院同意,管理人提出了沈冶机械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下一步,管理人将沈冶机械重整计划(草案)提交近期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提交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如重整计划未获表决通过或未获法院批准或最终不能顺利执行,沈冶机械仍有可能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公司债权情况及清偿方案
(一)公司与沈冶机械债权债务往来余额及申报债权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与沈冶机械往来款余额如下:1、沈冶机械欠中色股份借款及利息2,029,507,331.32元;2、沈冶机械欠中色股份应付人员工资2,316,805元;3、沈冶机械预收中色股份项目款61,231,921.31元。
公司先后申报并经确认普通债权2,089,962,439.32元、沈冶机械欠中色股份应付人员工资1,892,727.00元(截至2020年7月重整基准日数,数据以管理人最终核定数为准)。
(二)债权分类、调整和清偿方案
根据管理人提交的沈冶机械重整计划(草案),鉴于沈冶机械已资不抵债,原出资人股权归零。重整方现金出资3.2亿元,占沈冶机械重整后85%的股权,并对离退休人员费用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沈冶机械债权分为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四大类。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按法律和约定执行;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全额偿付;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如下:
(1)对每家普通债权人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债权部分,按照100%的比例以现金方式清偿。
(2)对每家普通债权人超过15万至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30%的比例以现金方式清偿。
(3)对每家普通债权人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债权部分,按一定比例实施债转股,剩余部分作为损失并予以豁免。最终转股比例不超过重整后沈冶机械总股本的15%。
按照上述方案,重整方持有重整后沈冶机械85%股权,原债权人债转股后共持有沈冶机械5,647万元股份,持股比例15%;其中:公司持有52,588,882.70元股份。
三、风险提示
因重整计划尚未获得表决通过和法院批准,沈冶机械仍有可能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最终可能获得的债权清偿分配额现在无法确定。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沈冶机械破产重整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