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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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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3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认购资管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认购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发售的弘业智选增强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含)。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姜琳先生、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资管计划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31)”。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3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认购资管计划的关联交易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及公募基金、资管计划。

  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文化”)拟认购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发售的弘业智选增强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含)。

  本次认购资管计划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理财额度内,因弘业期货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弘业期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亦直接持有其16.31%的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弘业期货为香港联交所H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弘业期货”,股票代码03678。

  ■

  (三)关联方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截至目前,弘业期货的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

  (四)关联方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弘业期货净资产为164,666.77万元,总资产为634,916.1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13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32万元。(以上为弘业期货合并报表经审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弘业期货发售的弘业智选增强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相关要素情况如下:

  ■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弘业期货本次发售的资管计划采取稳健型投资策略,理论风险低,预期收益确定性较高,公司可获取较为稳健的投资收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得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姜琳先生、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的资管计划,为弘业期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发售的产品,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均可购买,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重视相关风险,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谨慎投资,慎重决策。严格执行公司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公司与弘业期货未发生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3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0家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发生的不超过8.1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

  其中为江苏弘业永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永润”)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为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永为”)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为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肥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为江苏弘业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弘业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0-018)”“《弘业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0-024)”“《弘业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0-031)”。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就弘业永润的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就弘业永为的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就化肥公司的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就弘业环保的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玖佰捌拾贰万伍仟元整。

  上述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弘业永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陈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严宏斌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五金、化工产品、机电产品、木材、农副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矿产品的销售、代购代销;渔具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钓鱼俱乐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弘业永润资产总额为169,593,815.62元,负债总额为154,929,740.01元;2020年度,弘业永润实现营业收入79,872,576.37元,实现净利润-9,802,245.20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弘业永润资产总额为159,617,070.19元,负债总额为146,026,792.94元;2021年1-3月,弘业永润实现营业收入17,021,791.11元,实现净利润-1,073,798.36元。(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弘业永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40%的股权。

  2、名称: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湖路

  法定代表人:黄林涛

  经营范围:农药零售;农药批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弘业永为资产总额为50,014,840.26元,负债总额为39,002,994.34元;2020年度,弘业永为实现营业收入279,716,631.68元,实现净利润879,814.47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弘业永为资产总额为65,996,259.25元,负债总额为54,210,554.33元; 2021年1-3月,弘业永为实现营业收入78,646,610.45元,实现净利润773,859.00元。(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弘业永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40%的股权。

  3、名称: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法定代表人:陆德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国内贸易。矿产品、 煤炭、焦炭、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木材销售。服装及面料、针纺织品、化肥、 化工装备、纺织机械和器材、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农药、化工产品、化工原料、 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按许可证所列的项目经营)。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化肥公司资产总额为1,625,792,991.86元,负债总额为460,431,542.92元;2020年度,化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4,877,989.61元,实现净利润22,375,266.79元。(以上化肥公司经审计母公司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3月31日,化肥公司资产总额为1,548,430,251.22元,负债总额为383,074,906.92元;2021年1-3月,化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410,370.64元,实现净利润10,047,245.36元。

  股权结构:化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江苏苏豪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4、名称:江苏弘业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法定代表人:姜琳

  经营范围:空气净化、水处理等环保等系列产品研发、销售、租赁,技术研发、推广和科技交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的销售、租赁,国内外建设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弘业环保资产总额为39,301,199.54元,负债总额为19,696,941.54元;2020年度,弘业环保实现营业收入41,356,917.73元,实现净利润12,326,872.04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弘业环保资产总额为45,523,482.22元,负债总额为26,859,442.27元;2021年1-3月,弘业环保实现营业收入495,933.60元,实现净利润-940,218.05元。(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弘业环保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业永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其员工持股平台南京欧源环保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其10%的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35%的股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弘业永润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甲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主合同由甲方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打包贷款、信用证开证、押汇等)而形成的全部债权本金,即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主合同有效估计按约定的或载明的期限为准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弘业永为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甲方(保证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2. 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为人民币本金数额壹仟万元整,期限自2021年6月16日始至2022年3月27日止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化肥公司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甲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1年5月11日至2022年2月20日止依据主合同由甲方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等)而形成的全部债权本金,即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弘业环保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保证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玖佰捌拾贰万伍仟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末,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293.28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88%。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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