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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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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94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其中,同意公司为广东蒙创致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创致远”)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7月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7XY202101822801),同意为蒙创致远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757XY2021018228)项下所欠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授信申请人:广东蒙创致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20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4.01%,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4,633.1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21%,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83%。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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