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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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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70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西安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西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西安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11 1,9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泰证券晟益第21544号(中证500)收益凭证、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 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ZZGYCB2301)、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179)、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2021101045861)、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2021101045875)、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229)。

  ●委托理财期限:357天、364天、92天、1个月、3个月、94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4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针对理财项目的风险:

  (1)公司资金中心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水平,认购保本型/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

  (2)公司审计监察室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针对金融机构的风险:

  (1)银行类合作机构:选择国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与公司历史合作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及投资能力较强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

  (2)证券公司类合作机构: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选择评级 AA 级以上的证券公司。

  3、针对业务人员操作风险:

  (1)资金中心理财专员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定期分析和跟踪理财项目市场变化,及时识别系统性政策变化和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调整策略,控制风险;

  (2)在投资实施过程中,资金中心理财专员严格遵循《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审批和档案管理;

  4、针对信息披露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晟益第21544号(中证500)收益凭证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4 月 23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4 月 15 日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中证小盘5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5.SH)

  期初观察日:2021年4月23日(如遇到最初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期末观察日:2022年4月14日(如遇到最初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敲出观察日1:2021年5月27日;敲出观察日2:2021年6月24日;敲出观察日3:2021年8月5日;敲出观察日4:2021年8月26日;敲出观察日5:2021年9月23日;敲出观察日6:2021年10月14日;敲出观察日7:2021年11月4日;敲出观察日8:2021年12月16日;敲出观察日9:2022年1月6日;敲出观察日10:2022年2月10日;敲出观察日11:2022年3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收益表现水平:在收益凭证存续期内的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益表现水平=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盘价格÷挂钩标的期初价格;

  敲出水平:96%;

  提前终止事件:在任一敲出观察日,若挂钩标的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该敲出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

  固定收益率(年化):0.50%;

  提前终止收益率(年化):5.00%;

  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若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存续至期末到期日,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提前终止收益率;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小于敲出水平,则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固定收益率。

  2、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 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ZZGYCB2301)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4 月 29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4 月 30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04 月 29 日

  (4)认购金额:2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中证 500 指数

  结构性存款观察日: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4日、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27日。

  期初价格: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当天的收盘价格,本结构性存款即为2021 年04 月30日的收盘价格。

  提前终止触发事件:挂钩标的在任一观察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或等于期初价格的96.5%。

  结构性存款收益率根据以下公式来确定:

  ①在第 i(i=1,2,3,4,5,6,7,8,9,10,11,12)个观察日,如发生上述定义的提前终止触发事件,则结构性存款自动终止(对于第 12 个观察日发生触发事件而言,结构性存款到期),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计算如下:

  预期年化收益率=5.0%(年化)

  结构性存款收益=结构性存款本金×结构性存款收益率×实际结构性存款期限

  ②如果在整个结构性存款期间内,结构性存款始终没有发生提前终止触发事件,结构性存款收益计算如下:

  预期年化收益率=0.5%(年化)

  结构性存款收益=结构性存款本金×结构性存款收益率×实际结构性存款期限。

  3、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179)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6 月 02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6 月 04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09 月 04 日

  (4)认购金额:2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MID定盘价(EUR/USD汇率)

  观察日:2021年09月01日;

  若观察日EUR/USD≥1.125,则到期收益率为3.60%;

  若观察日1.125>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3.60%;

  若观察日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

  4、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2021101045861)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6 月 25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6 月 25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07 月 25 日

  (4)认购金额:6,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EURUSD即期汇率

  观察日:到期日前三个工作日

  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N-0.053,产品收益率按照1.00%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N-0.053、小于N+0.042,收益率按照3.50%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等于N+0.042,收益率按照3.60%执行。N为起息日后T+1日挂钩标的汇率。

  5、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2021101045875)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6 月 25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6 月 25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09 月 25 日

  (4)认购金额:15,9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EURUSD即期汇率

  观察日:到期日前三个工作日

  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N-0.082,产品收益率按照1.00%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N-0.082、小于N+0.060,收益率按照3.55%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等于N+0.060,收益率按照3.65%执行。N为起息日后T+1日挂钩标的汇率。

  6、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229)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7 月 08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7 月 09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

  (4)认购金额:4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MID定盘价(EUR/USD汇率)

  观察日:2021年9月29日;

  若观察日EUR/USD≥1.125,则到期收益率为3.65%;

  若观察日1.125>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3.65%;

  若观察日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华泰证券收益凭证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华泰证券营运资金。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中证500指数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成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较低风险的产品,相关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控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对相关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88),华泰证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广发银行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其具体情况如下:

  广发银行,成立日期:1988年7月8日,法定代表人:尹兆君,注册资本:人民币19,687,196,272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0,279.72亿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181.50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05.25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8.1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广发银行西安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成都银行(股票代码:60183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成都银行西安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0181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为1,028,622.35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10.8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20%。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4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45亿元,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和5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和《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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