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查封冻结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子公司未清偿到期债务及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006、012、037号公告。
近日,公司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新增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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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等被对方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不代表一定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双方存在和解的可能。上述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并未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存货被查封,导致公司少量产品暂时不能对外销售,但其占公司全部可售货源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整体影响有限,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被查封冻结资产的解冻事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