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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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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在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湘财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1777号《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4,597,088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968,1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6,599,964.9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95,865.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3,204,099.66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7月9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5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以及《湘财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规定,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进行相应调整。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23亿元小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7亿元,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

  注:为提升投资回报效率,公司优先投入证券自营与直投、资本中介业务;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金融科技、风控合规建设、证券经纪业务及网点布局优化,本次募集资金调整不会对以上业务的发展产生影响。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调整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在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5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1777号《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4,597,088股新股。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968,1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6,599,964.9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95,865.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3,204,099.6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8日全部到账,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57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

  ※上述存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1,736,599,964.96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后的余额。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2021年7月9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在差异。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33096959,截至2021年7月8日,专户余额为172,909.996496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增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何声焘、彭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性或12个自然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书面信函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如果甲方因涉嫌发行申请或者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甲方同意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丙方指令在上述事项发生时立即对专户资金采取冻结等处置行为。查处结束后,解除上述冻结等处置措施。

  (十)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5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以及《湘财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规定,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进行相应调整。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23亿元小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7亿元,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

  注:为提升投资回报效率,公司优先投入证券自营与直投、资本中介业务;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金融科技、风控合规建设、证券经纪业务及网点布局优化,本次募集资金调整不会对以上业务的发展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董事会将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管理层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81,990,294元增至2,854,958,418元,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和《湘财股份公司章程(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1,223,204,099.66元用于向湘财证券增资。本次增资前及增资后,公司均直接及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以及《湘财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规定,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进行相应调整。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23亿元小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7亿元,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

  注:为提升投资回报效率,公司优先投入证券自营与直投、资本中介业务;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金融科技、风控合规建设、证券经纪业务及网点布局优化,本次募集资金调整不会对以上业务的发展产生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

  ●增资金额:1,223,204,099.66元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1777号《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4,597,088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968,1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6,599,964.9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95,865.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3,204,099.66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7月9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57号)。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向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1,223,204,099.66元用于向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增资。

  本次增资前,湘财证券的注册资本为4,018,991,791元,总股本4,018,991,791股。本次增资完成后,湘财证券注册资本增至4,590,582,492元,股本增至4,590,582,492股。本次增资前及增资后,公司均直接及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 年 11月 28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7月10日、2020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湘财证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3、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4、成立日期:1996年08月02日

  5、注册资本:4,018,991,791元整

  6、经营范围: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凭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情况:

  湘财证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如下:

  ■

  湘财证券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湘财证券99.75%股份,公司子公司杭州新湘科技有限公司湘财证券0.25%股份。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湘财证券增资,是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湘财证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变化、行业竞争和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导致的风险。公司将加强投后管理,督促湘财证券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落地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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