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券持有人享有哪些权利?
债券持有人主要拥有利息支付请求权、偿还本金请求权等;债券持有人可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类似于股票投资者拥有的知情权;债券持有人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时,还拥有提议权、召集权、表决权等;对于持有可转债的持有人来说,可以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也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2.什么是受托管理人制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根据债务托管协议而设立的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的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受托管理人由债券发行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并且还应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会员。
3.投资者如何通过受托管理人行使债权人权利?
基于受托管理人制度,投资者可以及时通过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召集的债券持人会议等途径获悉发行人及债券相关要素在存续期内的变化情况,理性分析投资风险。同时,为提高集体行使权利的效率,投资者宜积极支持受托管理人履职,为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与发行人谈判协商、采取诉讼手段等给予支持和合理授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中投资者享有哪些权利?
投资者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债券的,视作同意该期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因此,在投资者风险识别与预估时,须充分关注并理解上述协议及规则的相关约定,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充分重视自身作为债券持有人的提议权、召集权、表决权等权利,及时按照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表达意见,真正使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为投资者所用。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深圳证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