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10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2020年报问询事项书面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08 号)。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核查及落实,现就问询函提出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85.21亿元,同比下降16.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7亿元,同比下降527.52%,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3.38亿元,同比上升87.29%。请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结构、业务开展情况、收入和成本构成、费用等因素详细分析本报告期你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并说明在收入、净利润均下降的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回复:
1、 启迪环境业务结构、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启迪环境下辖有数字环卫、水生态治理、零碳能源、固废与再生资源以及环卫车辆及环保设备研发制造五大业务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医废、危废等固废处置各细分领域纵深发展推动项目建设及运营;公司环卫业务受益于垃圾分类政策推动,运营稳定;公司水生态治理业务保持技术引领的优势,持续稳定运营;公司再生资源行业依据政策及行业变化对各级子公司采取生产经营动态调整机制及适时优化处理品种结构,采取对外调整规模结构以及向内提质增效挖潜以突破经营发展困境。
截止目前,公司营业收入来源均为环境产业各细分领域,公司主营战略定位持续由环境产业建造服务商向运营服务商定位转型。公司收入结构近几年来且呈持续变动趋势,即运营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提升,环保工程建造类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下降。
2020年度经营说明: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上下游企业推迟复工复产,劳务人员流动受阻,对公司正在施工建设项目复工产生影响,公司建设项目复工时间普遍延迟致使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至报告期末未达预期,亦未能在计划期内实现项目运营收入;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垃圾发电、餐厨处置、废旧家电拆解等运营项目因入场原材料不足、延迟复工等原因未达正常运营实施状态,收入规模受到较大影响。加之公司战略定位持续由原环境产业建造服务商向运营服务商定位转型,在这一战略定位业务实施过程中,公司收入结构发生相应变化,建设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相应降低。
2、2020年度,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等重要财务指标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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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因公司战略布局调整,主营业务结构由工程建设业务为主逐步向市场运营服务业务为主转型,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852,076.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5,568.50万元,其中:建设收入174,764.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4,148.66万元;运营服务收入677,311.9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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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以看出,由于公司战略布局的调整,公司营业收入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2019年度建设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2.32%,2020年度建设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1%;2019年度运营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7.68%,2020年度运营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9.49%。
3、结合说明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
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7亿元,同比下降527.52%,原因为:
(1) 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调整建设及运营收入结构,同时根据项目融资进展合理调整施工进度,控制投资节奏,以及报告期内新中标合同减少,使得公司的建设类营业收入有所减少,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
(2) 受新冠疫情影响与上下游合作方项目合作、资金回款情况等,对部分在建项目风险重新评判,同时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和财务测算计提减值及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测算后的预计信用损失率及按照个别认定方式,针对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合计134,897.3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55,792.00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49,401.38万元,在建工程计提15,669.62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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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21年4月29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4、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下降,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结算周期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55,384.07万元,营业总收入852,076.46万元,销售收现比为88.65%,与上年同期增加9.01%。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营业总收入比率为97.38%,较上年同期增加9.07%。
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795,907.59万元,营业总成本861,238.0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占营业总成本比率为92.41%,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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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度销售收现率增加9.0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营业总收入比率较上年增加9.07%,经营支出占营业总成本比率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减少,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19年18,049.40万元增加至2020年33,805.21万元。
2.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4.80亿元,同比下降27.21%。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48.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24亿元,短期债务合计52.88亿元,应付账款40.51亿元,流动负债合计161.66亿元。报告期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50%,流动比率为0.69,速动比率为0.64,现金比率为0.15。
(1)请补充披露截至目前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负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借款)方式、融出方、融入方、借款日、还款日、融资(借款)金额、利率等),是否存在逾期或者违约的情况,如存在,请说明目前已出现的债务逾期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报告的情形,并说明债务逾期事项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回复:
1、截止目前,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总体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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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长期流贷为超过1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
2、受行业因素、校企改革等外部融资整体环境影响,公司整体资金趋紧,金融债务偿付压力较大,同时由于市政公用类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等因素,公司流动资金出现阶段性紧张。截止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部分已到期金融机构债务亟待解决,该部分待偿还债务涉及的本金合计为57,661.28万元(主要包括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债务形式)。公司未涉及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违约。
(1)截止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的债务金额尚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标准,对于债务不存在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报告的情形。
(2)截止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调展期方案以及协商整体债务一揽子解决方案。
公司为寻求流动资金缓解通道及改善流动性,已通过多种形式叠加过渡目前阶段性流动资金紧张的困境:包括由控股股东方直接给予资金资助、加强项目资金回款、加快应收账款回收、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或资产以及积极推进吸并暨重大资产重组等方案,解决公司目前所面临的阶段性资金压力。
(3)截止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面临的阶段性偿债压力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相关债务情况,也与城发环境寻求共同解决方案,整体征信及流动性将在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施完成后将得到全面解决。
公司持续推进吸收合并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施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提升存续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合并也将有利于双方整合资源,实现股权融合及产业融合,有利于全面解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推进产业升级。公司将遵循诚信经营理念,积极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阶段性流动资金困难,落实企业主体经营责任。
(2)请说明本报告期货币资金余额下降及短期借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你公司的影响。
回复:
1、货币资金余额下降原因:
(1)公司销售收现比由2018年的65.80%、2019年的79.64%上升至2020年的88.65%,近三年提高了近23%,但因营收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由2019年的810,435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755,384万元,下降55,051万元。在加强运营支出管控的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改善,从2019年18,049万元增加至33,805万元。
(2)2020年为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等建设项目转入运营,项目建设投资性支出金额略有提升,投资性现金流量净支出由2019年的56,226万元增加至88,649万元。
(3)受环保行业、校企改革等外部融资整体环境影响,公司2020年融资压力较大,导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2019年的36,554万元下降到-104,167万元。
综上,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由2019年-1,576万元下降至-159,245万元,因此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由2019年214,297万元下降至55,051万元。
2、短期借款增长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取得了80,428万元的疫情防控专项贷款及疫情防控优惠信贷资金支持,上述贷款期限均为1年以内。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及各级重要子公司作为各地环保治理重点企业全力保障项目的稳定运营,实现了项目所在地公共设施服务项目公司的稳定运营及安全生产,是各属地疫情防控举措的重要环节。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公司争取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经申报,公司及下属23家控股子公司被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国家指定的相关对抗疫情专项再贷款全国性服务银行及重点地方法人银行申请了专项再贷款。
在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疫情防控专项贷款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运营活动,有助于降低公司运营及在建项目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安排。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道,获得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净增加近5亿元。
(3)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申请资金支持,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给予公司的流动资金支持总额较2019年度增加3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疫情防控专项贷款,能够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安排,降低疫情对控股子公司的影响,不会对控股子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3)结合近三年债权融资情况、对外投资、业务开展等说明你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较低水平的原因,并结合可用货币资金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应付账款账龄情况、融资成本、融资结构、融资渠道等事项进一步分析你公司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1、近三年债权融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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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三年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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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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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偿债能力整体受行业因素影响:
一方面,受近年环保产业政策执行因素,环保行业资金投入不足以及行业扩张较快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有较大幅度上升;另一方面,废旧家电拆解基金补贴未能及时到位,造成公司再生资源子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回收缓慢。同时,公司全力以赴确保8万员工六稳六保目标及所属项目的稳定运营,形成公司运营资金偏紧、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现实局面,这也是全行业面临的的共性问题。
2018年以来,受环保行业及校企改革等影响,公司公开市场债券一直处于净偿付的状态。总体看,公司的存量有息负债总额保持稳定持平,融资成本略有上升。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取得了80,428万元的疫情防控专项贷款及疫情防控优惠信贷资金支持,以上贷款期限全部在一年以内。同时,公司获得的其他流动资金贷款增长较快,使得公司短期偿债指标变动呈现压力。
总体来看,随着国家对环保行业政策上的持续支持和资金上稳定投入,公司资金趋紧局面应为暂时,同时由于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共环境保护的意识进一步提升,都对环境行业长远发展形成共振实质利好。公司也将着力提升运营项目现金收入回流,继续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合理推进在建项目进度,不断提升长短期偿债能力。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合计388,132.19万元,其中股东资金支持20,910.00万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6,547.67万元,自筹资金270,674.52万元。自2021年4月20日起,公司出现阶段性流动资金资金紧张,在积极通过各项措施全力安排下,采取了如下应对措施:
第一, 强化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做好内部开源节流工作。同时努力加快电子废弃物补贴、环保运营服务等各类应收款项回收。
第二,改善投资策略,降低总体投资强度,近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5.93亿元、20.16亿元和15.89亿元。优先对即将进入运营期产生回款的项目加快投资完成,尽快形成并增加公司未来经营回款潜力。同时,经过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有序退出个别投资额度较大、建设期和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同时,公司也将采取优化资产结构,通过将部分子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的方式以回收现金改善整体流动性。
第三,加快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工作,在合并过渡期内,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商,对存量债务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缓释债务风险。
3. 年报显示,本报告期你公司环保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业务收入为11.9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67%,毛利率为7.37%,较上年同期下降15.47个百分点;市政施工业务营业收入为5.5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毛利率为2.63%,较上年同期下降29.26个百分点;污水处理业务营业收入为8.08亿元,毛利率为39.25%,较上年同期上升4.77个百分点;固体废物处理业务营业收入为9.89亿元,毛利率为27.40%,较上年同期上升4.56个百分点。请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成本价格走势等因素,并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分别说明市政施工业务和环保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业务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下降的原因及污水处理业务和固体废物处理业务毛利率上升的原因。
回复:
1、公司收入情况
启迪环境下辖有数字环卫、水生态治理、零碳能源、固废与再生资源以及环卫车辆及环保设备研发制造五大业务平台。
自2019年以来,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对战略布局进行了调整,即公司主营业务结构由工程建设业务逐步向市场运营服务业务转型。
2020年,公司收入结构较2019年仍呈持续变动趋势,即环境运营服务类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提升,环保工程建造类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公司主营战略定位由环境产业建造服务商向运营服务商定位持续转变。其中:2020年运营服务收入中环卫服务收入416,796.57万元,收入占比48.92%,收入占比较上年同期增长9.59%,固体废弃物处置收入92,854.47万元,收入占比10.90%,收入占比较上年同期增长4.25%,污水处理收入80,802.80万元,收入占比9.48%,收入占比增长2.30%;2020年建设业务中市政施工收入55,045.74万元,收入占比6.46%,收入占比下降11.57%。
2、公司近两年分行业收入、成本、收入占比、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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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市政施工业务和环保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业务分析:
2020年,公司建设业务主要为市政施工和工程设备销售,其整体收入规模大幅下降,致使建设业务规模效应消失,毛利率大幅下降。2020年营业收入整体下降165,568.50万元,营业成本下降80,767.92万元,其中:市政施工收入减少128,454.98万元,成本减少71,383.53万元,市政施工业务毛利率由31.89%降至2.63%。
其毛利率降低主要原因为:
①受宏观经济环境下行压力、行业政策及疫情等因素影响,短期资金投入到回收期长的项目,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运营压力,公司积极调整业务布局及业务战线,致使工程收入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
②市政施工业务及环保设备安装业务,部分项目逐步进入施工收尾阶段,存量合同可实现的收入规模有所下降,对分包单位进行结算,项目整体EPC利润控制下,建设尾期项目毛利率降低。
③为了加快项目推进,保障项目顺利投产落地,部分项目采用了供应商垫资施工的方式,相应增加了施工成本,导致毛利率下降。
(2)污水处理业务、固体废弃物处理业务分析
2020年,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39.25%,较上年同期增长4.77%,固体废弃物业务毛利率27.4%,较上年增长4.55%,主要原因为:
①2019年,公司提供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业务,按提供劳务,适用13%增值税率。2020年4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文件,根据文件第二条第(一)条和第(三)条的规定: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三)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由于增值税率的降低,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增加,导致其毛利率增加。
②2019年固废处置业务中在建工程转运营项目公司8家,固废处置业务上年同期数为转固时点至年末的试运营收入、成本,2020年相对上年同期,固废垃圾处理量增加,致固废处置业务收入、成本增加。2020年,项目公司运营技能及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并受疫情影响,公司享受国家社保、水电气等减免政策,导致人工、电费成本等下降,致固废处置业务毛利率上升。
在这一战略业务定位实施过程中,由于公司部分细分领域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且毛利率相对较低,该部分业务对整体合并业务结构的利润率有所影响。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6.85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10.96亿元,较上期增加5.56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5.88亿元。坏账准备中本期新增期末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3.65亿元,运营业务和建设业务按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运营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81亿元,坏账准备2.77亿元;建设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62亿元,坏账准备4.54亿元。应收账款余额最大的欠款方金额为23.45亿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35.07%。
(1)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信用政策详细说明你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断下降且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
回复:
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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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不断下降且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政府财政款项拨付时间延期、款项支付延迟;同时受疫情形势变化影响,对部分客户回款进行了宽限和延迟处理。
第二,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减少165,568.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27%,2020年公司再生家电拆解业务回款48,152万元、污水处理业务回款81,240万元,销售回款率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67.08%、5.03%,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整体下降,由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大于应收账款,故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
同行业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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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家电拆解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欠款期末余额为234,452.34万元,是第一大欠款方,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5.07%,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其他家电拆解企业,略低于其他环保同行企业,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动趋势合理、适当。
同行业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其占资产与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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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行业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其占资产与收入比重的情况合理、适当。
(2)请列表说明本期新增期末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欠款方名称、欠款金额、账龄、欠款形成原因。并结合相关欠款方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应收款项长期未能收回原因,公司所采取的催款措施,说明本期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存在“业绩大洗澡”情形,减值计提是否合理、准确。并说明相关欠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
回复: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明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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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江苏聚慧、西安水利等上述4家提供工程服务产生应收账款。上述项目2019年期间仍在正常推进,相关合作方均承诺上述款项可正常回款。2020年受行业及企业自身影响,上述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企业正与政府沟通清退事宜,款项回收存在实质性障碍,可能性较小,故2020年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20年与上年同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2020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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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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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期末对单项计提坏账的相关客户,由于其所对应项目因公司的战略调整,正与政府沟通清退事宜,导致款项的回收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亦就相关项目应收账款解决事项与客户进行沟通,因目前尚未达成方案,根据谨慎性处理原则,对其按照未来预计可回收金额单项计提减值。具体计提标准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的审批文件、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企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组合1:建设业务;组合2:运营业务;组合3:应收政府部门的家电拆解基金补贴及垃圾焚烧发电电费补贴。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1和组合2,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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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合3,为应收国家废旧家电拆解基金和垃圾焚烧发电电费补贴。废旧家电拆解基金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拆解量及补贴政策计算得出,最终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所有的家电拆解企业统一进行拨付,拨付时间不确定;垃圾焚烧发电电费补贴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相关补贴基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公司认为上述两项补贴基金产生的应收款项不会出现坏账信用风险,按个别认定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20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3)请补充披露应收账款第一名欠款形成原因,是否为关联方、占应收账款比重余额较高的原因。
回复:
应收账款第一名欠款方明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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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为应收国家废旧家电拆解基金和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补贴。废旧家电拆解基金按照国家相关政府单位核定的拆解量及补贴政策计算得出,最终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所有的家电拆解企业统一进行拨付,基金补贴审核及发放周期较长,拨付时间不确定,导致家电拆解补贴的应收账款金额较高。
(4)结合你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政策、历史坏账水平、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
1、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政策: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企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建设业务
应收账款组合2:运营业务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政府部门的家电拆解基金补贴及垃圾焚烧发电电费补贴
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1和组合2,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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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合3,为应收国家废旧家电拆解基金和垃圾焚烧发电电费补贴。废旧家电拆解基金按照国家相关政府单位核定的拆解量及补贴政策计算得出,最终由国家按照规定对所有的家电拆解企业统一进行拨付,基金补贴审核及发放周期较长,拨付时间不确定;垃圾焚烧发电电费补贴按照国家能源局核准,相关补贴基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公司认为上述两项补贴基金产生的应收款项不会出现坏账信用风险,按个别认定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组合4,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与上述几类应收账款的坏账信用风险不一致的,按照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2、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历史坏账水平-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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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来看,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受行业收入结算季节性周期特性影响,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一贯性原则。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性分析
2020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亿元
■
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主要因为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导致账龄滚动增长以及个别项目款项回收存在实质性障碍,对其进行单项计提坏账所致。2020年各期已充分考虑应收账款可回收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应提未提的情况。2021年1-5月应收账款回款金额265,097.66万元。
4、同行业应收账款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较,公司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中等水平,坏账准备计提合理、适当。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对启迪环境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分析其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款项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2)获取贵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假设和计算过程进行测算,将测算结果与公司实际执行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比较;
(3)对客户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检查,对坏账准备的计提过程进行复核;
(4)对期末单项评估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核查了客户背景及还款能力,考虑应收款项对应项目的实施障碍,检查公司的审批文件、董事会决议公告,判断在本期发生导致预期无法收回的迹象,核实在本期计提的合理性;单项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对应项目因公司的战略调整,正与政府沟通清退事宜,导致款项的回收存在实质性障碍,根据谨慎性处理原则,对其按照未来预计可回收金额单项计提减值。
(5)结合相关历史回款情况、信用风险变化情况、以及应收款项期后回款分析,同时对应收款项执行函证程序,评价管理层对预期可回收金额考虑的合理性;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的应收账款第一名为应收国家废旧家电拆解基金相关废旧家电拆解基金补贴款,总金额23.45亿元,因国家家电拆解基金补贴款付款节奏的安排,导致回款较慢。公司近2年因资金压力调整发展,逐步减少了工程项目建设投入和资金投入较大家电拆解业务,收入的下降幅度超过应收账款的减少幅度,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与相关行业的趋势相符。
(2)启迪环境应收账款的坏账政策参照了同行业的相关估计,在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坏账准备的计提与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期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5、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7.41亿元,存货跌价准备170.06万元,存货账面价值7.39亿元。请结合存货性质特点、收入确认、成本归集和结转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2、公司存货主要包括:环保设备及材料、环保汽车及材料、废旧家电及拆解物、运营材料及易耗品等,其主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
(1)环保设备及材料类存货主要包括:工程施工类存货、环保设备及材料、进口的环保膜产品等。工程施工类存货为项目归集类成本,已投入尚未形成产值,存货周期1-2年;环保设备、进口的环保膜产品,存货周期3-6个月。环保设备及材料类存货均已与业主或购买方签订相关固定或销售合同。2020年年末,公司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为计算基础,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结果不存在减值迹象。
(2)环保汽车及材料类存货主要为合加新能源汽车公司生产的环卫专用车辆及材料,包括生产纯电动环卫车及国六燃油、燃气环卫车而储备的存货及小型电动保洁车;库存材料主要为国六及电动车配件包括底盘、液压类原材料(油缸、泵阀、液压软管、管件接头)、上装结构件、电气类原材料(线束、线缆、电柜、变频器)等。2021年纯电动环卫车及国六燃油、燃气环卫车、国六及电动车配件原材料大幅上涨,故不存在减值迹象。
2018年,公司根据业务整合计划,将2014年购入账面价值170.06万元的小型电动保洁车,因停止研发及生产,且后续形成销售的保能性较低,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
(3)家电拆解业务存货主要为电脑、洗衣机、电视机、冰箱、空调等旧家电及其拆解产物。废旧家电主要为公司从小商贩、中户、大户手中收购的“四机一脑”,其拆解物为从“四机一脑”,拆解的钢铁、塑料、玻璃、压缩机、电动机、PCB板等。其中,压缩机、电动机等拆解物被进一步拆解出废铁、铜线圈等回收资源。
废旧家电其回收价格较低,并享受国家补贴。再生拆解产物主要是废旧塑料、废铁、废玻璃、废铜线等大宗产品。2020年拆解产物废塑料、废铁、废铜线等销售价格持续走高,尤其是废铁、废铜涨势迅猛,且其拆解物从废旧家电收购到拆解、销售时间约半个月,周期较短,拆解物毛利率较高,不存在减值迹象。
(4)运营材料及易耗品存货主要为环卫、水务、固废相关运营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环卫三轮车、人工智能环卫手表,药剂、防护、水泥、柴油等材料及易耗品等,单位价值较低,且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价值并损耗,基本不存在未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
公司计算产成品价格为本期销售合同或预计价格进行核实,存货价格受市场价格变动影响很小,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的产成品和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大其账面价值;公司尚未完成终验收的项目中不存在预计亏损的情况,存货不存在因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导致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的情况,公司存货的总体质量较好,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会计师回复:
对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核查公司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依据是否充分,评价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假设是否恰当;
(2)对存货执行检查、监盘、函证、分析等审计程序,查看存货状态,分析库龄,获取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审计证据;
(3)对存货进行分类,按照对应存货是否签订有对应的销售合同进行不同的减值处理,对于签订有销售合同的存货,考虑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对于无对应合同的,分析是否存在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的相关情况;其他的正常存货考虑历史销售实现的毛利率和近来的市场趋势,核实存货未来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
公司本期存货7.4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1.74%,与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经核查,我们认为,存货的对应合同金额足以覆盖存货余额,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相较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合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6、年报显示,长期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14.29亿元,其中融资租赁款账面余额12.19亿元,占长期应收款44.95%,本期计提坏账准备4.94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5.48亿元。长期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8.82亿元。
(1)请补充说明融资租赁业务从事主体、主要财务指标情况,相关款项形成时间。
回复:
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主体为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租赁”),其按照应收本金和利息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同时对利息部分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每期根据收回的租金冲减“长期应收款”,并就融资租赁利息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启迪租赁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相关业务主要形成于2017、2018年度。
(2)请列表说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欠款方名称、欠款金额、账龄、欠款原因。并结合相关欠款方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应收款项长期未能收回原因,公司所采取的催款措施,说明本期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存在“业绩大洗澡”情形,减值计提是否合理、准确。并说明相关欠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计提坏账准备客户明细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
1、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情况
(1)项目背景
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租赁与关联方广西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桑德”)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为崇左江南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资产,租赁金金额2,000万元,期限5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季度还款,租息为7.17%/年,咨询服务费为1.5%/年;启迪融资租赁与关联方晋州市桑德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州桑德”)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为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晋州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租赁金金额18,000万元,期限5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季度还款,租息为7.17%/年,咨询服务费为1.5%/年。担保措施为:(1)晋州桑德特许经营收费权质押;(2)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晋州桑德实际控制人文一波先生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4)桑德工程持有的晋州桑德99%的股权质押。
公司关联方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广西桑德100%股权、持有晋州市桑德99%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关联自然人文一波先生为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启迪融资租赁与上述两家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为促成晋州桑德与当地政府实施股权合作并加快租金回收,2020年9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启迪租赁与晋州桑德等方签订《融资回租合同补充协议》的事项,配合解除对晋州桑德收费权的质押并同意在收到晋州桑德或受晋州桑德委托的相关方支付的10,000万元后解除对桑德工程所持有的晋州桑德99%的股权质押。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已与关联方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遵循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而发生,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晋州桑德对启迪融资租赁尚有未到期租金9,782.77万元待支付;广西桑德对启迪融资租赁到期未支付租金960万元,未到期租金1,200万元。公司将持续跟进还款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
如晋州桑德及广西桑德后续仍无法向启迪融资租赁支付到期租金,则将实际形成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
2、公司与其他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情况
■
为满足公司相关业务开展需要,2015年10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环境(香港)有限公司(原桑德环境(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启迪租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18】、《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5-121】)。启迪租赁的业务是重点支持环保及新能源行业,承租人选择的都是启迪环境的上下游或同行业的企业。2018以来,由于环保行业处于持续低迷状态,行业内相当一部分企业出现融资难趋势,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相关企业的经营面临了更大的困难,通过加大投入改善运营来增加收入更加无以为继,再加上个别企业负债规模较大、经营不善,收入持续下滑,偿债能力受限,造成部分承租人租金支付出现逾期。后期启迪租赁根据承租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催收措施,加大租金催收力度,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根据租金应收账款账龄及各承租人担保情况的判断和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析确定租金应收账款损失的概率范围,对租金应收账款进行了风险分类,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租金应收账款计提的比例及金额。按照上市公司聚焦环保主业,以及审慎原则、风险防控的考虑,目前启迪租赁不再新增业务。
现分别说明其股权关系如下:
(1)富裕绿能生物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裕绿能”)
武汉通衢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富裕绿能90%股权公司,为其控股股东;公司第二大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富裕绿能10%的股权。
启迪租赁与富裕绿能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为富裕绿能项目设施资产,共发生两笔融资租赁业务,2017年7月20日发生一笔,租赁金金额为15,500万元,期限3年,还款方式为不等额,季度还款,租息为5.7%/年,咨询服务费为5.5%,一次性收取。2017年12月26日发生一笔,租赁金金额为6,800万元,期限5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季度还款;租息为7.0%/年;咨询服务费为5%,一次性收取。截止目前,富裕绿能对启迪租赁到期未支付租金14,737.26万元,未到期租金3,250.4万元。
(2)德州绿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绿能”)
武汉通衢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德州绿能96.77%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公司第二大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德州绿能3.23%的股权。
启迪租赁与德州绿能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共发生两笔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德州绿能设备设施,2017年7月20日发生一笔,租赁金金额为18,000万元,期限5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为季度还款,租息为7.0%/年,咨询服务费为5%,一次性收取。2020年4月20日发生一笔,租赁金金额为12,172.2万元,期限5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半年度还款,租息为7.5%/年。截止目前,德州绿能对启迪租赁到期未支付租金10,015.104万元,未到期租金21,303.936万元。
3、其他欠款方股权情况:经查询,自然人姚来祥持有扬州祥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78.63%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武汉通衢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桦南丰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90%股权、持有大庆龙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上述四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京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国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1.04%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2020年,公司按以下三类按个别认定法分别计提坏账。相关计提政策及标准与2019年一致。
第一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以及借款方抵押品价值、现金流状况等还款能力判断,公司按预计损失概率50%-70%计提坏账。
该类坏账准备计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适用此类计提的交易客户:
■
该分类中,部分公司目前已不能正常经营,已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启迪租赁公司已申报债权,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客户长期应收款按照预计损失概率70%计提坏账准备。另有部分公司虽正常经营,但受经营不善影响,逾期期限较长,对该部分长期应收款客户按照50%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类:考虑到借款方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变化,根据借款方的抵押品价值、财务实力等还款能力,按预计损失概率的10%-30%计提坏账,该类坏账准备计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适用此类计提的交易客户:
■
该部分承租人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但受经营不善影响,无法按期偿还租金,公司对该部分承租人已采取电话、回访等催收程序。
第三类:承租人能够履行合同,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租金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公司对承租人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租金预计不会发生损失。
单位:万元
■
适用此类计提的交易客户名称及金额:
■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对启迪环境信用政策及长期应收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测试分析公司根据应收融资租赁款借款人在整个存续期内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应收融资租赁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将应收租赁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等几大类的合理性;
(2)对借款方的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进行分析和核查,对逾期单位进行了工商查询,查询是否为失信人、是否破产重整,来综合判断可能发生损失的风险程度。对公司判断应收融资租赁款可能发生损失的风险程度进行了了解和评价;
(3)核查针对同种信用风险的客户,计提减值的依据是否保持一致,评估相关政策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与上期是否保持一贯性;
公司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以及借款方抵押品价值、现金流状况等还款能力判断,按照预计损失概率对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类别进行计提减值。计提减值的政策与方法保持一贯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
7、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128.90亿元,本期针对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计提减值1.57亿元,减值准备期末余额1.65亿元,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价值127.26亿元。请结合各类工程项目进度情况、是否符合预期、预计转固时间、特许经营权相关期限等说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 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公司以前年度已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了工程建设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
公司在建工程总量大的问题对公司资金支出产生较大压力,为缓解资金支付压力,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公司已与相关业主方就S354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东源县整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西南部片区)等项目的终止事项达成了一致。
对于项目进度明显滞后的相关项目,公司正在与相关政府进行积极协商沟通,项目处于建设推进之中;部分工程项目根据启迪环境与当地市政府的沟通情况及业主方的相关指示、要求和规划需要重新进行调整;部分暂停或暂缓项目,已完工部分正在与政府协商办理竣工验收与后期处理的相关意见,关于代建部分,公司与业主方进一步沟通推动项目进展并洽谈解决方案。部分与业主方沟通陷入停滞状态,且存在继续实施的实质性障碍项目,判定处在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状态,符合计提减值的相关判定依据,并对其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启迪环境与业主方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相关工程进度已经业主方及工程监理确认,公司及会计师对相关在建工程执行了必要的复核程序,公司认为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确认和计量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后,公司正在推进与城发环境吸收合并工作,目前双方对现有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盘点,基于双方对未来公司整理战略的考虑,以及面临行业、市场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如果公司未来针对业务方向、技术升级等方面进行调整,公司不排除对现有资产调整经营建设方案计划并进行资产处置。
会计师回复:
对于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对公司在建工程减值计提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
(2)检查在建工程的进展情况,判断其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复核管理层对减值计提所依据的确定可收回金额的方法的合理性;
(3)公司对于部分因不符合政府最新指示、要求和规划、邻避效应、不符合公司发展预期相关项目,拟与政府协商进行清理。我们询问企业与相关政府的协商情况,公司已建设部分的后续处理,公司正在与政府协商办理后期结算,对于已有明确迹象预期可能存在损失的项目,公司按照未来预计可回收金额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对于其他正在协商中无明确迹象表明可能存在损失的项目,公司会根据相关项目的后续进展判断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4)公司本期对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广西南宁项目计提了减值,相关项目于2019年已由政府单方面解约,公司当时与政府进行协商后续处理情况,但受多方因素影响,协商陷入停滞状态。2020年,该项目已由政府方公开招标,公司实施该项目已存在实质性障碍,考虑到该项目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公司对其计提了相应减值。我们核查了项目的进展情况资料,公司对减值的计提过程相关审批程序。
(5)2021年以来,公司正在推进与城发环境吸收合并工作,目前双方对现有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盘点,基于双方对未来公司整理战略的考虑,如果对现有资产价值进行重估调整,我们会根据新的进展核查公司处理的合理性。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在建工程减值的处理在总体上是合理的,目前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8、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你公司商誉的账面余额9.09亿元,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938.6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1.07亿元。
(1)请以列表形式列示形成商誉的各主要子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各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有)、主营业务、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在手订单情况。
回复:
■
注:利润口径:为与商誉减值测试的口径保持一致,即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2)请结合(1)的情况及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补充说明你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具体计算过程,并说明本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准确。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①商誉减值测试方法
本期对于主要的商誉减值测试所在的资产组,公司均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计算该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指按照资产组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②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公式
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根据具体情况和所收集的资料,选用了现金流量折现法(DCF),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现金流量模型选择了息税前利润(EBIT)模型。计算公式为:
■
③折现率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折现率应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确定折现率,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所在行业、以及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它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本次评估中,我们在确定折现率时,首先考虑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但鉴于该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的,因此使用替代利率估计。在估计替代利率时,我们根据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由于本评估报告选用的是税前现金流模型,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匹配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税前现金流,则折现率选取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④假设前提
a.假设公司持续性经营,并在经营范围、运营模式和渠道、管理层等影响到生产和经营的关键方面与目前情况无重大变化;
b.假设公司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较大的变化,国家及公司所在的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c.假设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等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和创新;
d.假设公司所提供的各种劳务及产品能适应市场需求,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现,并取得预期效益;
e假设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在国家规定的正常范围内无重大变化等。
⑤关键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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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本年度商誉减值过程
单位:万元
■
⑦森蓝环保计提减值原因:
2020年,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计提减值2938万。主要原因为:
一、公司经营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2018年-2019年的拆解量约40万台,2020年下降至31万,公司生产拆解量下降。
二、公司冰箱流水线存在技术方面的缺陷,在年初已着手准备对冰箱流水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产能,但预计需1-2年恢复期。
根据上述原因并结合当年预算以及市场状况,在相对谨慎情况下对未来进行预测,对森蓝环保(上海)公司计提了部分商誉减值,因考虑外部环境并未发生变化,且公司受客观原因导致了短期未正常经营,本次计提减值是充分的。
会计师回复:
我们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商誉减值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对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和评价;
(2)分析管理层对公司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测试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以及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其估值专家的工作,分析检查管理层采用假设的恰当性,检查相关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3)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家素质和客观性,及其选择的估值方法和采用的主要假设的合理性;
(4)对公司商誉对应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进行了核查。
公司将浦华环保有限公司等所有被收购公司分别作为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把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分别分摊到相关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商誉按以下步骤进行减值测试:①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②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商誉期末余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对应的资产组如浦华环保、湖南同力、上海森蓝等资产组由外部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确认,对应的商誉余额8.41亿元;其他未超过1000万元对应的资产组由公司根据资产组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预测相关资产组的价值。根据评估及企业预测结果计算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森蓝”)商誉对应的资产组减值2,938.62万元,其他商誉对应的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上海森蓝商誉对应的资产组减值2,938.62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受市场影响,业务量大幅下降所致,后期资产组对应可收回现金流低于预期所致。公司对于上海森蓝对应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项目》(中天和[2021]评字第90026号)。我们审计时对相关资产组的认定、关键参数的选择及认定、商誉测试方法进行了复核,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对于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商誉的处理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9、年报显示,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往来较多,请你公司自查关联交易是否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回复:
公司对报告期内新增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自查,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第五节、第十六条“重大关联交易”章节,对公司新增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实施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情况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所需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与公司关联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额度为4,751.11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为1,559.79万元,占预计总金额的32.83%,未超过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关联交易额度;(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苏州启迪盛银装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暨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发电项目的VI及精装修绿化设计及施工工程合同》,合同签约价格为1,146万元;(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启迪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郑东科技城综合能源供能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合同》,合同签约价格为1,320.62万元。
2、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因公司经营所需,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向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8亿元,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均获通过。
3、与关联方进行共同投资:(1)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启迪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郑州启迪东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郑州启迪郑东科技城综合能源建设与供能合同》,投资总金额不超过1,801万元;(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启迪之星(北京)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启迪浦华水联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雄安浦华出资额为200万元;(3)经过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稻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河南稻源城服云科技有限公司,启迪城服出资额为600万元。
4、资产或股权出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启迪控股合肥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受让公司持有的启迪数字环卫(合肥)集团有限公司42.08%股权。
5、其他: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租赁与关联方晋州桑德等方签订《融资回租合同补充协议》,配合解除对晋州桑德收费权的质押并同意在收到晋州桑德或受晋州桑德委托的相关方支付的10,000万元后解除对晋州桑德99%的股权质押。
二、关联方担保情况说明
(1)项目背景
2017年,公司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采用直租方式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融租赁”) 申请融资人民币8亿元(融资本金及利息合计906,194,052.76元),租赁期限为4年。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融资本金及利息906,194,052.76元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261,165,126.01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公司于2020年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津03民初1207号《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资料显示,民生金租要求桑顿新能源按照其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支付到期未付租金及违约金。公司作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人被列为共同被告(内容详见《关于涉及诉讼及股东告知函相关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162)。
公司于2020年11月15日收到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融资租赁事项涉及诉讼相关进展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因案号(2020)津03民初1207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通知。经调解,民生金租及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并告知公司,具体和解条款后续将签署相关调解及和解有关协议以落实。2020年11月16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及股东告知函相关事项公告》。目前各方已就该诉讼达成和解,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2020)津03民初1207号】,由桑顿新能源承担租金、违约金及因案件发生的其他费用,公司继续对桑顿新能源截至2020年10月15日欠付民生金租的共计720,125,218.27元的款项,按照28.82%的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桑德集团就以上担保事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2)对公司的影响
因民生金租同时对被告及相关共同被告提起了诉讼保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381,072.52元、冻结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桑德经发环保有限公司的股权金额11,000万元、冻结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浦华长江水务有限公司的股权金额9,000万元。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日常资金周转基本无影响。
在本案调解书生效后,民生金租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在本案调解书生效,且桑顿新能源及相关方按期足额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后,解除对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股权的冻结(内容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3)关于尚未形成资金占用的说明
桑顿新能源控股股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如桑顿新能源未能依照《民事调解书》及时偿付相关金融债务,导致强制执行,则可能实际触发公司履行担保义务,代为偿付相关金融债务,将形成关联方桑顿新能源对公司资金的占用。
(4)整改计划
公司将持续督促桑顿新能源及时履行偿付义务,避免公司资金风险。
综上,公司目前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且公司关联交易的发生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回复。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10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参股子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公司于2020年11月就该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涉及诉讼及股东告知函相关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162)。
(2)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担保引致相关诉讼事项已于近日达成调解,同时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下发民事调解书((2020)津03民初1207号)(详见本公告第四节 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与桑德集团依照调解书及担保责任,确认了反担保协议内容,桑德集团以自身全部资产及未来期间营业收入向公司提供连带反担保(详见本公告第五节 反担保措施)。
2、截止目前,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109,122.6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3%(详见本公告第六节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3、重要风险提示: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诉讼的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已与民生金租达成和解,且桑德集团向公司就本次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调解书所承担的相关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并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本次调解进展及反担保措施是基于降低公司诉讼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尽快解决前期协议纠纷的诉求所发生的,且公司要求相关反担保措施及风险控制。目前预计该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其他诉讼事项的重要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多数案由为相关金融债务到期及建设、经营合同纠纷。公司将积极应诉并妥善处理及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详见本公告-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公司与关联方诉讼事项概述
(一)公司与关联方诉讼事项背景介绍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参股子公司桑顿新能源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系统建设项目需要于2018年向民生金租申请总额90,619.41万元融资租赁借款业务,桑顿新能源控股股东桑德集团为本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作为桑顿新能源的参股股东,以该时持股比例(28.82%)为该项业务提供了同比例担保,桑德集团以自身全部资产及未来营业收入为该笔业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内容,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签署了《法人保证合同》(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2020年度,由于桑顿新能源融资租赁纠纷,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津03民初1207号《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资料显示,民生金租要求桑顿新能源按照其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支付到期未付租金及违约金。公司作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人被列为共同被告。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381,072.52元、冻结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桑德经发环保有限公司的股权金额11,000万元、冻结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浦华长江水务有限公司的股权金额9,00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11月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涉及诉讼及股东告知函相关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162)。
(二)相关诉讼涉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58701921X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830.9071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奔驰西路78号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充电站、充电桩、充电器、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终端设备)、锂离子电池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道路交通电动车)等主营产品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股权结构:桑德集团出资人民币99,400万元,持有其51.83%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桑顿新能源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桑顿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2、企业名称: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15404007214721638
住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福清花苑商住楼1单元40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询等。
股权结构:北京桑华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47,000万元,持有其95%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桑德集团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1.17%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桑德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及调解内容:
经各方公平协商并达成一致,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各方下发了民事调解书((2020)津03民初1207号)。具体内容如下:
原告:民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欠款数额:截至2020年10月15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桑顿新能源欠付民生金租款项共计720,125,218.27元。
2、还款方式:对上述欠款,民生金租和桑顿新能源、桑德集团及其相关方、启迪环境各方达成如下还款方案:1、2021年7月15日,桑顿新能源以欠付租赁本金673,183,993.86元为基数,按约定利率,向民生金租支付期间利息;2、2021年7月15日前,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租支付1.5亿元款项,优先清偿欠付利息,剩余款项用于清偿租赁本金;3、自2021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桑顿新能源以尚欠付的租赁本金为基数,按约定利率,于每月15日前向民生金租支付当期租金利息。4、自2021年10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桑顿新能源以欠付租赁本金为基数,按约定利率,按每月等额本金的计算方式核算确认每月的应还款本息数额后,于每月的15日前支付给民生金租,2021年11月15日支付第一期。5、对截至2020年10月15日已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桑顿新能源于2022年3月15日前向民生金租一次性清偿。
3、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桑顿新能源承担。
4、与公司相关担保责任:启迪环境对桑顿新能源截至2020年10月15日欠付民生金租的共计720,125,218.27元的款项,按照28.82%的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如被告方任何一期款项或费用未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的,民生金租有权立即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桑顿新能源立即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未付款项,要求各担保人对剩余全部未付款项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除截至2020年10月15日已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外,对其他任何一笔应付未付款项,被告方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民生金租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民生金租申请强制执行主张承租人及各担保人立即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的,则除欠付款项已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被告方还应自民生金租主张一次性支付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对剩余全部租金,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民生金租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对民生金租在(2020)津03民初1207号案件项下已申请冻结的启迪环境开立在湖北银行的银行账户(账户号为:686000100100005296和111100120100012210),在本案调解书生效后,民生金租同意启迪环境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上述两账户的冻结措施。
对民生金租在(2020)津03民初1207号案件项下已申请冻结的启迪环境持有的宜昌浦华长江水务有限公司90%(对应登记股权金额为9,000万元)的股权和启迪环境持有的宜昌桑德经发环保有限公司64.7%(对应登记股权金额为11000万元)的股权,在本案调解书生效,且桑顿新能源、桑德集团及其相关方、启迪环境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还款义务6个月后,民生金租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上述两笔股权的冻结措施;若未能按期足额履约还款义务,则民生金租不予申请解除上述股权的冻结措施。
(四)关于与关联方诉讼事项公司已落实的反担保措施:
2018年公司为桑顿新能源所申请的总额为90,619.41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按当时持股比例28.82%提供担保时,桑顿新能源已就上述业务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并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各方协商一致,桑德集团向公司就本次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调解书所承担的相关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并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1、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及未来期间营业收入向甲方提供连带反担保,反担保事项具体包括:(1)甲方依照调解书约定承担的207,540,087.9元连带保证责任;(2)调解书生效之后因桑顿公司瑕疵履行产生的租金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民生公司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等债务之和的28.82%;(3)甲方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偿资金(资产)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2%计算,违约金按担保总额的0.1%计算,自甲方承担代偿之日至乙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向桑顿新能源及乙方追偿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2、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1)反担保范围为甲方承担的全部担保责任,包括租金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及本协议约定甲方遭受的损失。
(2)反担保期限为调解书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3、反担保权利的实现及消灭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实现反担保权利:
①乙方未依照调解书规定履行义务的,民生公司向乙方及/或甲方、桑顿公司及《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其他担保人发出催收通知或类似文件,甲方将承担担保责任的;②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并向乙方、桑顿公司及《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其他担保人发出偿付通知书,乙方、桑顿公司及《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其他担保人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进行清偿的;③乙方发生其他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履行担保权利的情形的;
(2)甲方实现反担保时,可协商将乙方资产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折价抵偿等。
(3)本协议约定的反担保权利与调解书项下债权同时存在,调解书项下债权消灭,反担保权利也消灭。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调解进展及反担保措施是基于降低公司诉讼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尽快解决前期协议纠纷的诉求所发生的,且公司要求相关反担保措施及风险控制。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就民事调解书中,针对公司的约定,进行法律审核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民生金租、桑顿新能源、启迪环境均为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予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签署《调解协议》的主体资格;
(2)调解书中启迪环境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比例及总额不超出《法人保证合同》的约定,该协议签署事项经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内容,该议案在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加重启迪环境的保证责任。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一)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合计为109,122.6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13%。其中,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3,326.87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95,795.77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表)。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原告主要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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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主要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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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述案件尚待开庭或由法院出具最终判决结果,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多数案由为相关金融债务到期及建设、经营合同纠纷。公司正就相关到期债务涉及的诉讼事项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调展期方案以及协商整体债务一揽子解决方案;相关经营合同纠纷主要因为项目工程计量计价争议大、支付条件未成就等因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进行支付。对于被诉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及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