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0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赵璧秋董事长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李建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补选黄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和谢岷先生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黄志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一致同意补选黄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邢益强、谢岷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0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李建华先生的辞职报告。李建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建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李建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于李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黄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黄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补选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附件:黄志华先生简历
黄志华: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华侨糖厂团委书记、销售部经理、厂长助理、副厂长。2016年12月至今,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
黄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0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3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3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沿江大道393号5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1年7月29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或(020)82161128-6342
邮箱:dm@lonkey.com.cn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27
联系人:刘垚先生
2、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浪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