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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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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2、 自分配方案披露日(2021年4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申请权益分派之日前已暂停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7月6日起已暂停转股),公司总股本由514,560,617股增加至514,703,740股,根据“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以514,703,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2,940,748.00元。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514,703,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6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由21.51元/股调整为21.30元/股,自2021年7月16日开始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再次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钦州北路1189号

  咨询联系人:王锡林、唐珺

  咨询电话:021-64850088

  传真电话:021-64851044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债券代码:128124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21.51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21.3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7月16日

  一、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70号文”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发行了7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3,8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31号”文同意,公司73,8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8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

  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 前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2.68万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由21.50元,调整为21.51元/股。

  三、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44元/股调整为11.38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72元/股调整为5.66元/股。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2.9550万份。

  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3.36元/股调整为13.2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1.38元/股调整为11.315元/股。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5万份。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为23.82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行权并完成过户的累计股数为339,75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317,500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0.062%,行权价格为13.295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22,250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0.004%,行权价格为11.315元。

  2、权益分派情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调整后转股价格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科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P1=(P0-D+A1×k1+A2×k2)/(1+k1+k2)=(21.51-0.2+13.295×0.062%+11.315×0.004%)/(1+0.062%+0.004%)=21.30元。

  综上,调整后的“科华转债”转股价格为21.30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科华生物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科华生物于2020年7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7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科华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二、 前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2.68万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由21.50元,调整为21.51元/股。

  三、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44元/股调整为11.38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72元/股调整为5.66元/股。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2.9550万份。

  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3.36元/股调整为13.2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1.38元/股调整为11.315元/股。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5万份。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为23.82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行权并完成过户的累计股数为339,75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317,500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0.062%,行权价格为13.295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22,250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0.004%,行权价格为11.315元。

  2、权益分派情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调整后转股价格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科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P0=21.51元/股;

  D=0.2元/股

  k1=317,500/514,349,993=0.062%;

  k2=22,250/514,349,993=0.004%;

  A1=13.295元/股;

  A2=11.315元/股;

  P1=(P0-D+A1×k1+A2×k2)/(1+k1+k2)=(21.51-0.2+13.295×0.062%+11.315×0.004%)/(1+0.062%+0.004%)=21.30元。

  四、 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科华生物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并且已经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科华生物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石坡     洪立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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