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港股通优势企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 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销售机构为南方港股通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港股通优势企业混合A,基金代码:012588;基金简称:南方港股通优势企业混合C,基金代码:012589)的销售机构。

  从2021年07月09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下列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细情况:

  ■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9日

  关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符合《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件,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6月11日。

  本基金自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25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7月8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并在规定报刊上登载了《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8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0,787,560.77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上述交易所场内份额资金将于2021年7月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场外份额资金将于2021年7月13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