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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甄胜利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54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全部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行权期内公司业绩考核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个人行权比例为其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该比例与100%之差的部分,即激励对象个人未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离职的5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48.6531万份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2、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

  3、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的,符合相关行权条件。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依照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意本次满足条件的161名激励对象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以开始行权,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16日,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3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645.6115万份;同意本次满足条件的112名激励对象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以开始行权,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5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266.4054万份。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并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本次自主行权事项,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北京高能环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顺”或“债务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实际为高能环顺提供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高能环顺提供担保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能环顺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调剂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361,800万元,并且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担保总额预计额度范围内的剩余额度在可预计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公司其他资信良好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高能环顺未包括在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内,鉴于其资信状况良好,董事会根据前述股东大会授权,拟将担保预计额度在下属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将公司2021年度对临邑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担保额度余额中1,000万元调剂给高能环顺。因此,公司此次为高能环顺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包含在调剂后公司对高能环顺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故本次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高能环顺担保预计剩余额度为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高能环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格吉路7-151号

  法定代表人:熊辉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境治理。

  公司持有高能环顺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上述贷款及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高能环顺提供担保,有助于高能环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其流动资金,其整体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高能环顺提供担保事项。高能环顺未包括在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内,鉴于其资信状况良好,董事会根据前述股东大会授权,拟将担保预计额度在下属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将公司2021年度对临邑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担保额度余额中1,000万元调剂给高能环顺,因此,公司此次为高能环顺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包含在调剂后公司对高能环顺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故本次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7月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451,82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5.52%;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52,98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9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47,167.20万元。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2021年7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部分,由于本次激励对象中54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离职等原因,公司拟对5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48.6531万份进行注销: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0.4585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20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48.1946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中持有尚未获准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61名,已授予尚未获准行权的首次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45.6115万份;持有尚未获准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12名,已授予尚未获准行权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66.4054万份。相关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详见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中“(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部分。

  2、2020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高能环境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达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本次满足条件的176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9月16日,可行权数量占获受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3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549.4741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本次满足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8月14日(2021年8月14日为星期六),可行权数量占获受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5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205万份。

  3、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66),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4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4、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披露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8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5、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披露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6月9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6、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20年度权益分派新增股份上市日起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至7.15元/股,期权数量调整至8,863,396份;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至7.51元/股,期权数量调整至3,359,266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7月5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8、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本次激励对象中54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离职等原因,公司拟对5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48.6531万份进行注销: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0.4585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20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48.1946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中持有尚未获准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61名,已授予尚未获准行权的首次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45.6115万份;持有尚未获准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12名,已授予尚未获准行权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66.4054万份。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及数量

  1、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期内公司业绩考核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个人行权比例为其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该比例与100%之差的部分,即激励对象个人未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部分,由于本次激励对象中54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离职等原因,公司拟对5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48.6531万份进行注销: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0.4585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20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48.1946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离职的5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48.6531万份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54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全部行权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期内公司业绩考核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个人行权比例为其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该比例与100%之差的部分,即激励对象个人未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离职的5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48.6531万份进行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本次注销的原因、依据、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调剂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能环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同时,为简化审议流程,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公司2021年度担保总额预计额度范围内的剩余额度在可预计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公司其他资信良好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凌锦明先生、魏丽女士、胡云忠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达成。

  1、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本次满足条件的161名激励对象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以开始行权,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16日,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3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645.6115万份。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本次满足条件的112名激励对象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以开始行权,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5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266.4054万份。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并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本次自主行权事项,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于正式进入行权期前披露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凌锦明先生、魏丽女士、胡云忠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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