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3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7月0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1年07月07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3人现场出席(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徐为女士),6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乔玉奇先生、汪辉文先生、范鸣春先生、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聘任李三生先生为公司总裁,不再担任公司联席总裁职务,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同意聘任李志良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职务调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08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32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7月0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聘任李三生先生为公司总裁,不再担任公司联席总裁职务,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同意聘任李志良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三生先生、李志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职务调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08日
附件1:
李三生简历
李三生,现任公司总裁,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硕士在读,曾在武警河南总队服役、在四川仪表四厂、昆明大学旅行社、云南烟草国际旅行社、云南英安通用航空公司、云南晨阳会展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总裁助理、副总裁、联席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三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22%,李三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三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附件2:
李志良简历
李志良,现任公司联席总裁,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维修工程部航线主任、副经理、经理、维修工程部副总经理、客舱地面服务部总经理、总工程师以及维修工程部总经理、首席运行官、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良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44%,李志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志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33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7月07日(星期三)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671,077,2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20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85,765,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9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85,311,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1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85,311,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85,311,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17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备用发动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1,077,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11,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欧玉洁、王丹阳
2、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08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3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0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工商备案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备案通知书》。
三、备查文件
1、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08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35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1,013,567,644股(最终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进行披露”。
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5),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25)。
2、自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本次实施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3,567,6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5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蔡超、何婧雅
咨询电话:023-67153222-8903
传真电话:023-67153222-890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