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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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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德环保”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公司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4.20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乙方一”)及吴国杰(以下称“乙方二”)持有的弘德环保100%股权,以获得弘德环保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4.20亿元。

  二、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一)乙方一——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持有目标公司97%股权)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2号23层2400室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除本次交易外,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乙方二——吴国杰(持有目标公司3%股权)

  姓名:吴国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大西路154号

  最近一年的职业和职务: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本次交易外,吴国杰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丰县顺河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孝纯

  成立时间:2015-10-20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新型工业废物利用技术的研发,废物检验检测,化工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服务,工业废物处置技术的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

  (二)弘德环保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弘德环保资产总计28,232.44万元,负债合计10,232.44万元,净资产18,000.00万元;尚未开展危废处置业务,未实现营收。

  (三)弘德项目情况

  弘德环保名下拥有“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该项目占地203.9亩,建设处理规模为4.8万吨/年焚烧处置+3万吨/年(29.24万方库容)刚性填埋的工业危废处置项目。项目于2019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工程收尾、竣工验收阶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未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标的公司也没有公开可参考的股权转让市场价格。本次交易成交的价格主要是基于对标的公司当前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结合危废行业同类可比交易的估值水平,经交易双方沟通协商后确定。

  标的公司预计2021年底投产,根据标的公司所在的江苏省危废处理市场现状,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及处置价格波动情况,预计2022年完整年度净利润对应水平不低于6,000万元,本次收购股权价格的市盈率水平约7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乙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受让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让方: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乙方一,持有目标公司97%股权)、吴国杰(乙方二,持有目标公司3%股权)。

  (二)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乙方一所持有的目标公司97%股权、乙方二所持有的目标公司3%股权,合计为目标公司的100%股权。该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三)支付方式

  1、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发起设立共管账户,并支付本次交易的预付款3,000万元。

  2、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一期项目工程建设相关手续齐备,取得刚性填埋场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后,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21,000万元,扣除先前已支付3,000万,实际应支付18,000万元)并完成目标公司60%股权的工商变更。

  3、协议签署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焚烧线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后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12,600万元),并完成目标公司剩余40%股权的工商变更。

  4、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经第三方审计后的“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决算,取得项目所涉建筑物的所有不动产权证后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4,200万元。并根据竣工决算日双方确认的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应付未付款项或合同负债与10,500万元的差额进行调整金额)。

  5、交接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现目标公司存在与协议约定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所述不一致情况,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4,200万元)。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签署后乙方已完成相应条款约定,但甲方违约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万元。

  2、协议签署后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相应条款约定,且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甲方逾期支付任一笔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接或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且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甲方因此单方解除本协议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3,000万元。

  5、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或一方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证实不真实,因上述情况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守约方实现救济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危险废弃物处置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领域,也是政府各级部门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产业方向,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根据《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工业危废产量增速远高于一般工业固废产量增速,危废处置行业在未来3-5年依然处于高景气周期。

  江苏省是长三角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引擎,其工业基础完备,制造业扎实,化工行业发达,工业危废产量和治理需求长期保持较高水平。根据2021年全国最新的化工园区排名名单,江苏省9个园区入选全国化工园区30强,数量居全国首位,为江苏省危废处置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稳固保障。江苏弘德项目目前已基本建成,处于竣工验收阶段。投产后业务规模及经营业绩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龙净环保近年来致力于运营类业务的发展和投入,固废运营资产是公司主要的布局方向和重点领域。公司已投资收购台州德长危废项目,目前经营效益良好。通过收购弘德环保,公司可进一步扩大并夯实在重点区位的优质危废项目布局,提升公司在危废领域的竞争实力和行业地位;其次,运营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占比将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公司完善“高端装备制造+EPC工程服务+公用设施运营”这一稳定、可持续的业务模式;后续公司将对持有的危废项目进行协同整合,通过导入技术和管理优势提升其运营水平和经营业绩,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收购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有望给公司带来合理的经营收益和投资回报。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收购而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风险分析

  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是否能够高效、顺利运营并达成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行业政策,审慎经营,积极提高投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防范和降低可能面对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1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21年7月23日上午11:00点前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联系人:邓先生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6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7月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李文莉女士委托独立董事吴世农先生进行表决,董事林贻辉先生委托董事吕建波先生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高,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为: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至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至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至四名。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主席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股东协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增加林腾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增加徐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增加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上述名单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增加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公司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4.20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腾蛟,男,1968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侨商联合会副会长、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大学福建校友会名誉会长、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福建商会会长。

  徐林,男,1962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原国家计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发展规划司司长、城市和小城镇改革中心主任,中美绿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6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高,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零四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为:第一百零四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至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原: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九至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至四名。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主席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1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亿元至4.20亿元,同比增长92.12%至106.90%。

  2、风险提示:本次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1-6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亿元至4.20亿元,同比增长92.12%至106.90%。

  (三)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亿元

  (二)每股收益:0.19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组织生产及项目安装,按订单要求及时进行项目的交付验收,工程业务结算的收入利润增加。

  (二)公司运营资产贡献的利润增加。

  (三)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增效。

  四、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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