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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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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认购方的基本情况

  生物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

  生物控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竞为其控股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为其实际控制人,生物控股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

  二、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根据发行情况相应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额实施后,生物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15.59%的股份,张翀宇、张竞父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17.22%的股份。此外,公司将调整董事会成员构成,届时由张翀宇、张竞父女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名的董事人数将达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生物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生物控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生物控股需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并且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上述事项若最终达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此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生物控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9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0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关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1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内蒙古证监局于2016年8月3日至10日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收到《关于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非常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依照规定于2016年12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16-056号)。对于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决定书》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分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公司前期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持续整改计划如下:

  (一)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未披露。根据财税〔2014〕75号文件,2015年,公司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本期将100万元以下研发用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进费用,子公司扬州优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优邦”)对生物制药专用设备采用加速折旧,两家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生物股份年报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一致(公司2015年年报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共计影响当期固定资产折旧金额1,557.39万元,上述事项应属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未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披露,年报中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中选定为不适用。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整改说明:201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金宇保灵、扬州优邦根据财税〔2014〕第75号、国税总局2014年第64号规定“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和第二条规定“生物药品制造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相关优惠政策,金宇保灵本期将100万元以下研发用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进费用,扬州优邦对生物制药专用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了折旧。由于当时对会计估计变更披露要求学习与理解不够深入,认为临时采用财税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折旧可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故未对此进行披露。

  整改措施:公司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已对2016年度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中,金宇保灵已将100万元以下研发用固定资产折旧按公司会计政策进行正常计提,扬州优邦也按公司会计政策年限平均法对其固定资产计提了折旧。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整改,并持续规范。

  (二)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不准确。公司2015年年报中,将预付技术使用费1,196万元和外购用友ERP系统费用268.27万元在“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核算。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销售费用中技术推广费、疫苗补偿费等的现金流出7,375.68万元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上述行为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九条不符,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考虑到外购资产需要结合公司的硬件设备和人员投入,因此将预付技术使用费1196万元和购买用友ERP系统费用268.27万元列入“在建工程”核算。通过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建议,公司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开发支出”核算内容,认为上述事项列报于“开发支出”更为恰当,并已对该账务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单位:元):

  金宇保灵借:研发支出-研发项目-牛支原体活疫苗 6000000

  贷:在建工程-预付款项-客商 6000000

  借:研发支出-研发项目-用友软件 2682700

  贷:在建工程-预付款项-客商 2682700

  扬州优邦借:研发支出-猪伪狂犬耐热保护剂疫苗 2400000

  贷:在建工程-工程改造-技术费用 2400000

  借:研发支出-副猪嗜血杆菌三价疫苗 260000

  贷:在建工程-工程改造-技术费用 260000

  借:研发支出-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减蛋综合征

  三联灭活疫苗 1200000

  贷:在建工程-工程改造-技术费用 1200000

  借:研发支出-马流感灭活疫苗(H2N8)研制技术 2100000

  贷:在建工程-工程改造-技术费用 2100000

  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将销售费用中技术推广费、疫苗补偿费等费用7375.68万元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公司在财务核算时理解上述费用是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而接受的劳务服务,因此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列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更为合适。监管部门检查建议公司销售费用中技术推广费、疫苗补偿费等的现金流出不应列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公司接受监管部门的建议,已将此类性质的支出列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整改,并持续规范。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执行不到位。公司没有对分配股利、董事及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发生变化的情况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015年进行非公开发行时未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没有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进行自查的相关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中也没有规定进行自查的相关条款。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将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及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工作,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并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部分条款进行合理补充及修订。公司将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规范运作意识,明确信息披露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整。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完成时间:持续规范。

  通过内蒙古证监局本次现场检查,公司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有了深刻的认识。内蒙古证监局对公司在内控建设、信息披露、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对公司未来不断提升管理和规范运作能力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公司将通过对问题的深入分析和相关规范的学习,对本次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作出整改,并全面核查整改内容和效果,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公司将以本次现场检查和专项整改为契机,加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梳理公司各项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进而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条例》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法人治理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条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二、《董事会工作条例》修订内容:

  ■

  三、《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

  四、《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六、《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修订后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修订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0   1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3日

  至2021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张翀宇、张竞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加盖公章的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3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李雪、郝剑飞

  (3)联系电话:(0471)6539434

  传    真:(0471)6539434

  电子邮箱:lix@jinyu.com.cn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7日收到副总裁、财务总监孙华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孙华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孙华丰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孙华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公司财经管理中心副总监彭敏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董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孙华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控股”)持有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票122,3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生物控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7,000,000股,占生物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5.72%。

  本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接到股东生物控股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生物控股原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于2021年7月5日解除质押,并于2021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生物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截至本公告日,生物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22,304,00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95,184,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7.83%;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1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2.17%,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生物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1,609,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7%。本次解除质押后,生物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4%,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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