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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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吴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