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7月6日下午三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4人,代表公司股份963,259,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5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866,844,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6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70人,代表股份96,415,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6%;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3人,代表公司股份137,481,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67%。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44,656,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87%;
反对18,602,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12%;
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8,878,25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686%;反对18,602,51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09%;弃权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44,729,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64%;
反对18,52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6%;
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8,951,75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220%;反对18,529,01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75%;弃权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44,729,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64%;
反对18,529,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6%;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8,951,751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220%;反对18,529,71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8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59,631,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4%;
反对3,627,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3,853,77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13%;反对3,627,691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87%;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59,631,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4%;
反对3,627,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3,853,77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13%;反对3,627,691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87%;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59,228,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6%;
反对4,030,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3,450,9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83%;反对4,030,565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7%;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62,991,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反对2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7,213,76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3%;反对267,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杨雪和马佳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针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1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6月1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8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是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以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