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1年5月31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调公开挂牌转让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价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国资审批结果及市场调研情况,下调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德瑞斯”)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价格并实施具体公开挂牌事宜,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并明确受让价格后,公司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2021年6月2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以不低于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江南德瑞斯100%股权的整体权益价值的80%(即:人民币24,367.00万元,人民币贰亿肆仟叁佰陆拾柒万元)在上海产权联合交易所进行第三次挂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二、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股权在上海产权联合交易所进行第三次挂牌期限已满,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结合市场实际,以不低于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江南德瑞斯100%股权的整体权益价值的70%(即:人民币21,321.00万元,人民币贰亿一仟叁佰贰拾壹万元),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产权联合交易所进行第四次挂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暂无意向受让方,本次挂牌仍存在转让交易不成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