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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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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7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分配方案规定,鉴于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公司股本总额由1,176,932,446股增加至1,186,040,198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6,040,198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071,888股后的1,156,968,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9685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5,914,403.07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股=45,914,403.07元/1,186,040,198股*10股=0.387123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8712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8712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76,932,446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071,888股)的股本总额1,147,860,5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5,914,422.3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1-03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导致公司股本总额由1,176,932,446股增加至1,186,040,19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8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6,040,198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071,888股后的1,156,968,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9685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5,914,403.07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计算公式为:调整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96851元)=现金分红总额(45,914,422.32元)÷[调整前公司总股本(1,176,932,446股)+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7,377,234股)-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775,282股)+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2,505,80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071,888股)]*10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9,071,888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9,071,888股后的1,156,968,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685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5716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93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968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系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9,071,888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6,040,198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071,888股后的1,156,968,310股为基数实施。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股=45,914,403.07元/1,186,040,198股*10股=0.387123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8712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8712元/股。

  2、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10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东侧

  咨询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咨询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真电话:010-827766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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