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生效条件: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或签章,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会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3.本合同为中标项目分拆签署合同之一,该中标项目还有其他分拆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4.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5.本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等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6.本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进展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3月12日、2021年6月2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本公司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中的江府~纪念堂段、秀全公园站、雅源站)、(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价为48,679万元,其中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已签订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中的江府~纪念堂段、秀全公园站、雅源站)设计总体总包管理项目合同》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合同》,合同总价(含税)分别暂定为27,737万元和16,576万元。

  近日,本公司收到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合同总价(含税)暂定为2,807万元。中标项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中的江府~纪念堂段、秀全公园站、雅源站)、(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还有1,559万元的中标金额的合同尚未正式签署,目前各相关合同签署进度正在推进中。

  本合同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合同项目系本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同时,本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中标项目合同已明确包含在2021年度预计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额度内。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0日分别披露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合同签署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3.注册资本:5,842,539.6737万元

  4.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8.历史沿革: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1日,原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5年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5年6月30日,名称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6,067,725.15万元,净资产25,002,167.7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9,124.08万元,净利润22,995.39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25,045,108.56万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77.75%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类似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发生类似交易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59,081.49万元、45,564.09万元、40,941.05万元,分别占当年本公司营业总收入40.00%、27.71%、21.89%。

  (五)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支付能力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本公司主要为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等工程咨询服务,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招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业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总体总包方):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

  3.工程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包含唐阁车辆段、雅瑶停车场和化龙车辆段)所涵盖的永久性工程、临时工程及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必要条件。

  4.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广州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包含唐阁车辆段、雅瑶停车场和化龙车辆段)勘察设计全阶段[涵盖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机电设备采购配合及设计联络、施工及验收配合(含竣工图配合)]的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工作及勘察总体工作。

  5.合同价格

  合同费用(含税)暂定为人民币2,807万元。

  6.支付方式

  本合同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原则和支付条款,按比例分阶段支付。

  7.结算方式

  合同费用根据政府部门批复概算、本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及奖惩情况统一进行调整。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以终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8.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乙方保证遵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9.生效条件: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或签章,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0.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11.主要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组织管理方面服务,影响设计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职责、设计时间顺延;严重影响设计开展的,可暂停服务,但应提前知会甲方,便于甲方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组织、保证方面的服务,影响履行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职责,或给予批评、警告、扣除乙方责任范围内的设计费、撤换人员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12.其他

  合同文件中已对具体支付方式、服务质量要求、合同变更、违约责任、争端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投资建设主体,具有大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采购需求,本公司作为一家在轨道交通领域从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业务的全国性企业之一,总部地处广州,在广州市承接轨道交通领域业务,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本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属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本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也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合同本公司履行广州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服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充分发挥本公司在轨道交通业务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本公司在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业务方面的工程技术能力提升和经验积累。

  本合同的签订符合本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工程咨询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本合同费用为2,80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50%,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本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进交易对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至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合同外,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新签订各类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231,182.63万元。

  七、风险提示

  1.本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在本年度及以后相关年度陆续确认收入。

  2.本合同为中标项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中的江府~纪念堂段、秀全公园站、雅源站)、(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分拆签署合同之一,该中标项目还有其他分拆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后续合同签署后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3.本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等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合同文本;

  2.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3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