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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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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Wing Sing”)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4.04%减少至62.99%。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继弘集团通知,继弘集团于2021年7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94.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同时,受到公司定向可转债转股影响,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一致行动人1

  ■

  (三)一致行动人2

  ■

  1、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东证继涵、Wing Sing因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该次权益变动后,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64.04%。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股东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继弘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注:数据差异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继弘集团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849,98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继弘集团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470.5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25%,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继弘集团将继续实施本轮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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