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53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07月0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6月2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02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50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4,835万股

  发行价格:8.32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07月0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07月02日收到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8月0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1年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35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4,835万股,均为现金认购

  4、发行价格:8.32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2,272,000.00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不含增值税)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3,865,542.38元

  8、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9、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835万股,发行价格为8.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06月22日全部到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了 “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其中,计入实收股本48,35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45,515,542.38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4,835万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07月0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公司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全部认购对象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接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为4,835万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7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8.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情况如下:

  ■

  上述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均为6个月。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835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7名,具体情况如下:

  1、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黄振

  ■

  3、上海韫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徐国新

  ■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截至2021年0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和史东伟为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4,835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营运资金更加充足,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产生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新股 东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保荐代表人:单晓蔚、胡晋

  项目协办人:-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联系传真:010-59026670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二)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王雨微、陈德志、朱樑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联系传真:010-52682888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陆士敏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18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文祥、刘磊、袁宙、陈斯奇

  电话:021-63525500

  传真:021-63525566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02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5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19,656,198.13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7,486,386.81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169,811.3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6月2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拟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7,486,386.8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8,406,457.62元,其中截至2021年6月21日止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2,169,811.3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决策程序及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07月02日出具了《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众会字(2021)第06629号),经审核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21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已审核公司置换的资金金额,并出具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07月0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公司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07月02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5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万元人民币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生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6月2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拟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2021年07月0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年07月0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域生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7月02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