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晚间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年7月2日,公司从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获悉,南一农集团近日收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淳法院”)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的“(2021)苏0118破6号”《决定书》,高淳法院指定了南一农集团重整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2021年5月20日,南一农集团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重整可能为由向高淳法院申请进行重整。2021年6月3日,高淳法院作出(2021)苏0118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一农集团的重整申请。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高淳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经金融债权授信委员会、债务人等主体推荐,报经上级法院及高淳区委区政府同意,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南一农集团重整管理人。李强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的报告团;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风险提示
1、目前法院已裁定南一农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南一农集团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南一农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也可能会引起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3、如果本次重整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南一农集团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推动化解南一农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等问题。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南一农集团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4、公司与南一农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南一农集团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5、鉴于该重整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