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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50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5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9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566,37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0,625,896.22元(其中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48,246,650.94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744,103.78元,实际到账金额为518,123,349.0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0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9]829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8,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芯源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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