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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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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98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98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2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99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1年7月1日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福州分行”或“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债务人”)向渤海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合计19亿元,中武电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此前,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8.6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10.4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担保额度5.3亿元(实际担保余额3.3亿元),本次担保2,000万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3c层,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铭春。经营范围:互联网零售;建材、室内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家具的批发、代购代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医疗器械销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批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注:上述2021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2021年7月1日,公司与渤海银行福州分行在福州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为中武电商与渤海银行福州分行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签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协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是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3)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本协议项下的债权确定期间为额度有效期。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依法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自本协议首页载明之日期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27.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9%。此外,不存在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武电商与渤海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2.公司与渤海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该事项经过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155)。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世纪证券“世纪证券-中国武夷供应链金融 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1]464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现将上述无异议函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深交所对公司“世纪证券-中国武夷供应链金融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世纪证券-中国武夷供应链金融 1-10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世纪证券-中国武夷供应链金融 1-10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本所挂牌要求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将风险揭示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

  三、世纪证券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基础资产或专项计划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 2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 10 期。世纪证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首期挂牌申请文件、24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全部专项计划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五、世纪证券应当在每期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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