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2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9),定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7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以书面方式提交的《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推荐郭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议将《关于增补郭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拟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方大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4.41%股份,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的一般要求,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郭建民先生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郭建民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7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
三、备查文件
1.《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附件:郭建民先生简历
郭建民先生,1971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郭建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郭建民先生目前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除上述情况外,郭建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建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9),定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发出的《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经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集团提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2021年7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方大集团以书面方式提交的《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推荐郭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将《关于增补郭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拟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方大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4.41%股份,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的一般要求,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公司将于2021年7月8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议案3:关于增补郭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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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3)联系人:李腾
(4)联系电话:024-25806963
(5)传真:024-258064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97”,投票简称为“东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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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4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拨付的政府补助款212万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将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沈西政办发【2019】29号)文件精神,东北制药获得政府补助款212万元,上述资金已划拨至公司账户。该项政府补助系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后年度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二、补助类型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次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212万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景成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三、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周凯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聘任孙景成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相同。
因孙景成先生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属于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现就该情况说明如下:
孙景成先生此前曾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3月4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鉴于孙景成先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熟悉公司相关业务,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孙景成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相同。孙景成先生2019年3月4日离任时持股数量为2,220,100股,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为1,271,775股,其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注:孙景成先生2019年3月4日离任时持股数量2,220,100股为根据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调整后数据。
孙景成先生上述买卖行为系在离任半年后发生,其买卖行为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附件:孙景成先生简历
孙景成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东北制药总厂副总经济师,东北制药集团供销有限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东北制药总厂助理副厂长兼东北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北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景成先生持有公司1,271,775股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孙景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景成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