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1-034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上海诺铁”)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诺铁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了《万东医疗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上海诺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不超过5,354,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公司收到上海诺铁发来的《万东医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1年7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减持前,上海诺铁持有公司股份27,0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减持后,上海诺铁持有公司股份26,9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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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代表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万东医疗部分股份。
(2)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为刘振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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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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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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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诺铁编制了《万东医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东医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东医疗
股票代码:600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2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7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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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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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代表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万东医疗部分股份。
2、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为刘振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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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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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求。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于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9月22日期间,累计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不超过5,354,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执行前述减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27,041,000股,约占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将由5.00%下降至4.9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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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变动具体情况
2021年7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减持情况详细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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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万东医疗股份,不存在被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披露的《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俞熔所持万东医疗27,041,000股股份。前述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5.00%股份。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查阅地点: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日期:2021年7月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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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日期:202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俞熔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9,284,047股,约占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41%。
●俞熔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于 2021年7月26日至 2021 年10月22日期间,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不超过5,408,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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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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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俞熔先生于2020年12月14日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27,041,000股,占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于2021年5月6日,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27,040,810股,占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于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6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5,360,000股,占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99%;于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6,850,000股,占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7%。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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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俞熔先生在协议转让时进行承诺,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份减持交易将由俞熔先生委托的管理人负责实施,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亦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