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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1-05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丁利荣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董事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利荣先生、平丽洁女士、刘增勋先生、韦钢先生、秦熙先生、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暂未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位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同意提名丁利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2 同意提名平丽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3 同意提名刘增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4 同意提名韦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5 同意提名秦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6 同意提名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国君先生、陈华先生、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徐国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位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同意提名徐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2 同意提名陈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3 同意提名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利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管理科学博士。曾任江苏华控创投基金合伙人、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英派斯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获2012-2014年度即墨市劳动模范称号。2018年3月,当选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健身和体育器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9月,荣获“中国健身器材行业最具影响力人物”称号,2019年10月,荣获“中国文教体育用品行业杰出贡献奖”。

  截至目前,丁利荣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平丽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商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北京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大利亚Plastic Wax Pty Limited和北京聚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平丽洁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增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机械工程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至2004年,在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员、研发科长和研发部经理等职务。2005年起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增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韦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职称。2008年至2011年,任江苏华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合伙人。2011年加入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任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合伙人。同时担任东莞市雅路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多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聚焦餐饮管理公司董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恩梯基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凌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韦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机械设计学士学位,工程师职称。2001年至2003年,在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任工艺科长,2004年起先后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兼生产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秦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洪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国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6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3年9月至1985年8月,在北京林业部干部学院任教;1987年8月至1988年11月,在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88年12月至1998年4月,在青岛大学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1998年5月至2009年2月,在中国海洋大学先后任会计学教授,系主任、副院长、校长助理兼院长、财务处长等;2009年3月至2018年10月,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同时兼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11月至今,在中国海洋大学人本价值管理研究所任所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96)独立董事、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徐国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博士学位,教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989年7月至1991年10月,在工商银行曲阜县支行计划科工作;1991年11月至1999年12月,在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室任宣传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科科长;2000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工商银行汶上县支行副行长;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工商银行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任副所长、所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在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任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任所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29)、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2568)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1999年6月,就职于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5年4月至今,历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主任。现同时担任苏州六会馆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工业园区浩锦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工业园区浩枱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815)独立董事、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67)独立董事、无锡和烁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傲世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派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1-05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瑜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杨军先生、丁慧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范真女士(简历见附件)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位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同意提名杨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2 同意提名丁慧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高中学历。2006年8月至2016年4月,在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担任业务员;2016年4月至今,在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经理。

  截至目前,杨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慧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4年4月至2018年12月,在公司担任公共事务专员;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办公室专员;2020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知识产权部经理。

  截至目前,丁慧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范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0年1月任青岛英卓商贸有限公司经理职务,2010年2月至2014年6月任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岗职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综合保障部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范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1-054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利荣先生、平丽洁女士、刘增勋先生、韦钢先生、秦熙先生、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同意提名徐国君先生、陈华先生、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国君先生、陈华先生、李强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暂未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利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管理科学博士。曾任江苏华控创投基金合伙人、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英派斯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获2012-2014年度即墨市劳动模范称号。2018年3月,当选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健身和体育器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9月,荣获“中国健身器材行业最具影响力人物”称号,2019年10月,荣获“中国文教体育用品行业杰出贡献奖”。

  截至目前,丁利荣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平丽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商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北京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大利亚Plastic Wax Pty Limited和北京聚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平丽洁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增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机械工程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至2004年,在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员、研发科长和研发部经理等职务。2005年起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增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韦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职称。2008年至2011年,任江苏华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合伙人。2011年加入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任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合伙人。同时担任东莞市雅路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多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聚焦餐饮管理公司董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恩梯基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凌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韦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机械设计学士学位,工程师职称。2001年至2003年,在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任工艺科长,2004年起先后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兼生产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秦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洪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国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6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3年9月至1985年8月,在北京林业部干部学院任教;1987年8月至1988年11月,在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88年12月至1998年4月,在青岛大学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1998年5月至2009年2月,在中国海洋大学先后任会计学教授,系主任、副院长、校长助理兼院长、财务处长等;2009年3月至2018年10月,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同时兼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11月至今,在中国海洋大学人本价值管理研究所任所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96)独立董事、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徐国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博士学位,教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989年7月至1991年10月,在工商银行曲阜县支行计划科工作;1991年11月至1999年12月,在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室任宣传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科科长;2000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工商银行汶上县支行副行长;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工商银行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任副所长、所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在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任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任所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29)、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2568)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1999年6月,就职于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5年4月至今,历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主任。现同时担任苏州六会馆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工业园区浩锦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工业园区浩枱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815)独立董事、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67)独立董事、无锡和烁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傲世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派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1-055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民主决策会议,推选范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杨军先生、丁慧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范真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原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高中学历。2006年8月至2016年4月,在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担任业务员;2016年4月至今,在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经理。

  截至目前,杨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慧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4年4月至2018年12月,在公司担任公共事务专员;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办公室专员;2020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知识产权部经理。

  截至目前,丁慧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范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0年1月任青岛英卓商贸有限公司经理职务,2010年2月至2014年6月任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岗职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综合保障部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范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1-056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国君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被提名人徐国君先生现任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国际职业教育科技产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监事;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徐国君先生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作为大学教授,有足够时间履职,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徐国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提名徐国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1-057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华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截至目前,被提名人陈华先生担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29)独立董事、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安市泰山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2568)独立董事。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陈华先生在上述任职公司履职时间较为灵活机动,能够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陈华先生熟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陈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提名陈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1-058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强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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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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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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