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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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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累计共有人民币166,775,000元

  荣晟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4,872,25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8.3857%。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人民币163,22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9.4621%。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9号)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人民币3.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荣晟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71号文同意,公司3.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8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荣晟转债”,债券代码“113541”。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荣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荣晟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7月2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2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18.72元/股。因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荣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06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发布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荣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荣晟转债”转股价格由13.06元/股调整为11.54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荣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因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荣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84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发布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荣晟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2月3日至2025年7月22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166,775,000元荣晟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4,872,25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8.3857%。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有97,837,000元“荣晟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9,208,107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63,22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9.4621%。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咨询电话:0573-85986681。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李国友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李国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国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国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由董事长冯荣华先生(简历附后)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附件:

  冯荣华先生简历

  冯荣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3月生,汉族,硕士学历,EMBA。1998年至今任荣晟环保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兼任荣晟纸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全国工商联纸业商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造纸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造纸协会副会长、浙江科技学院客座教授、嘉兴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会长等。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冯荣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公告日冯荣华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荣晟环保39.68%的股份。除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冯晟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外,冯荣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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