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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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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1日上午10时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温能全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1日上午11时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水强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罗继华、熊斌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5,692,643.12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81号”文《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截至2021年4月13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9,635,3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884,7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381,884,7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依据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335号),截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为155,692,643.12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155,692,643.12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4月13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2,030,995.5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9,635,300.00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661,647.5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661,647.59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5,692,643.12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高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龙高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龙高股份使用15,569.2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出具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练加清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任何职务。练加清先生的退休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对练加清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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