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民股份”)分别于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生化”)在2021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冀【2021】转贷款保证004号),公司为威远生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9,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保证人:利民股份;
3、借款人:威远生化;
4、担保金额:人民币9,500万元;
5、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
8、担保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6月30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5,260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8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5,2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89%;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8%。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