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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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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1-059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43,7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2021年6月30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143,719,652股及孳息被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轮候冻结2轮,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61%。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630-2号)和《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皖0202民初2130号之一、(2020)皖0202民初2134号之一),获悉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诉新华联控股、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2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

  本次司法轮候冻结包括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产生的孳息,轮候冻结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

  相关股份司法冻结、司法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4日、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6月12日、2020年11月5日、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20-031、2020-050、2020-051、2020-052、2020-067、2020-096、2021-043)。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未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如果上述股份被强制过户,将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稳定性等。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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