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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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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9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刘金锋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其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6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刘金锋先生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刘金锋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刘金锋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刘金锋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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