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季颖、吴开、郭卫东、陈金龙、陶怡、王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长季颖先生、行长兼董事吴开先生、副行长兼董事郭卫东先生、副行长陈金龙先生、副行长陶怡女士、副行长王辉先生拟自2021年7月1日(含当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季颖先生、行长兼董事吴开先生、副行长兼董事郭卫东先生、副行长陈金龙先生、副行长陶怡女士、副行长王辉先生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上述人员计划自2021年7月1日(含当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5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董事长季颖先生、行长兼董事吴开先生、副行长兼董事郭卫东先生、副行长陈金龙先生、副行长陶怡女士、副行长王辉先生。
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7,875股,持股比例0.053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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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计划以合计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买入公司A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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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7月1日(含当日)起6个月内。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仍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