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1-03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为8人,因李先锋董事已于2021年6月17日辞职,并已经生效,故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9日(星期五);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下午15时,召开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09:15至2021年7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将收到的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分红款2,273.97万元对其增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勇先生同时担任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1-03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9:15至2021年7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9日(星期五),截至2021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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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7月15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0。
2、投票简称:三钢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注: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1-03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钢闽光)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首山化工公司)为优化资本金配置,满足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注册资本金。公司拟以将收到的首山化工公司2020年度的分红款2,273.97万元参与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首山化工公司由三钢闽光、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平能化集团)、许昌市卧虎山焦化有限公司3家股东出资设立。
鉴于首山化工公司正在建设220万吨/年焦化大型化升级改造项目,为进一步优化首山化工公司资本金配置,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首山化工公司拟按照2020年度分红金额33,100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持有首山化工公司股份比例为6.87%,三钢闽光按比例认缴金额为2,273.97万元。增资后,首山化工公司注册资本由77,600万元变更为110,700万元。
增资前后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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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勇先生同时担任首山化工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257794075671
地址: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丁庄村
法定代表人:蔡前进
注册资本: 77,6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一般项目:炼焦;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
诚信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信用网站,首山化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3月31日,首山化工公司的总资产690,559.56万元,净资产164,668.86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5,746.64万元,2021年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2,103.52万元,净利润21,130.28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稳定焦、煤供应链
近年来,三钢闽光通过战略参股首山化工公司,与首山化工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平能化集团及其权属企业建立并保持着长期稳定的焦、煤供应链关系,参与本次增资有利于继续巩固与上游焦、煤燃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首山化工公司经营稳健,投资收益较好
2012年,三钢闽光出资2000万元受让许昌市卧虎山焦化有限公司所持首山焦化公司6.87%的股权。截至2021年5月,三钢闽光从首山化工公司累计取得收益6515.89万元(含利润转增资本),投资回报率达325.75%。
首山化工公司正在建设的220万吨/年焦化大型化改造升级项目计划总投资108,643.08万元,预计达产后可实现利润7743.25万元/年左右,投资可获得较好预期。
3.三钢闽光具备增资的能力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三钢闽光资产总额442.35亿元,净资产213.77亿元,负债率51.67%,利润总额12.34亿元,三钢闽光具备投资的资金实力。本次增资是首山化工公司将利润分配给三钢闽光,三钢闽光再将该分红款投资到首山化工公司,并未占用三钢闽光现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稳定公司原燃料采购渠道,所使用资金为2020年度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分红金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30日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稳定公司原燃料采购渠道,所使用资金为2020年度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分红金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汪建华 张 萱 郑溪欣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