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上午在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刘征宇先生主持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人民币。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员工跟投管理办法》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唐小平先生和邓康诚先生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林溪郡项目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林溪郡项目员工跟投管理办法》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唐小平先生和邓康诚先生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1—3项议案,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截至2020年度末,致同合伙人数为202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34名。
致同2019年收入总额为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为2.58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近3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在致同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明,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在致同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丽娟,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在致同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娟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明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丽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娟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明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丽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收费标准等因素,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由双方协商确定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3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3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为致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致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3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3万元人民币。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具有多年证券相关业务从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致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致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致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1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生效日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致同营业执业证照,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14点45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9日(星期五),B股股东应在2021年7月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48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制定〈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制定〈林溪郡项目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提案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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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的身份证、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 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47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毅、洪璐;
联系电话:0755-82293000-4715、0755-82293000-4712;
指定传真:0755-82294024;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47楼;
邮政编码:518001。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29”,投票简称为“深房投票”。
(二)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21年7月 日至2021年7月16日。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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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