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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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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之“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更正前: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更正后: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对外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财务报表变更,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经营结果没有影响。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 月 1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于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58号)。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2020年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425,060万元,同比增长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4,465万元,同比增长35%。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一)2020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为32.8亿元,占销售总金额的77%,较上年降低十八个百分点,其中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比例由85.48%降至66.13%。请说明前五大客户较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列示变化的具体内容,以及报告期末前五大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金额,并说明应对第一大客户依赖导致销售波动的措施。

  (二)2020年生产人员736人,而2019年为1529人。请结合具体业务情况,说明人员下降而收入增加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1、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本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较上年同期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

  第一大销售客户同期波动情况较小。

  期末前五大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年度,公司前3大客户与2019年一致,第四大客户和第五大客户系公司2020年度汽车零部件业务拓展的新能源客户群体,符合国内汽车业务整体朝新能源汽车业务转型及公司拓展新能源客户业务的发展方向。

  2、降低第一大客户销售依赖的相关措施

  (1)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开展及发展壮大形成的对第一大客户销售依赖

  公司在成功上市后募投项目即和上汽大众合作开展汽车零部件业务,在开卷业务、冲压业务、焊接业务上形成稳定合作,并配套了上海、扬州、宁波、长沙四个生产基地。

  鉴于上汽大众在国内整车厂的竞争能力及品牌效应,以及公司为其提供产品的特性,公司的汽车零部件业务发展壮大中也形成了对其的依赖,公司也在相关年报中披露了客户集中度的风险,公司也一直在积极拓展更多的客户群体以降低依赖性,如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也开拓了上汽通用的零部件业务,整体拓展平稳有序。

  (2)积极转型,抓住国内新能源发展方向拓展更多的新能源客户

  结合国家的新能源以及上海地区的新能源发展政策与方向,新能源汽车已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点行业。鉴于此,公司在2020年度已开始为新能源汽车厂提供产品及服务,改善了汽车行业客户单一的局面,公司也将一如既往关注国内外的优秀整车企业,拓展更多的客户和业务基础,以降低对第一大客户的依赖程度。

  (3)积极发展金属及通信零部件领域的项目

  公司的储能及配套业务继续保持着出口增长的趋势,随着“新朋科技产业园”、苏州智能二期工厂的建立,储能及配套业务的产能将获得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同时,公司相信在未来的时间里,国内的储能领域潜力巨大,公司也在积极探索国内相关客户,如果国内储能及配套业务能成功拓展,也有利于公司降低对第一大客户的依赖,提高公司经营的安全稳定性。

  (4)稳定与第一大客户在新能源业务上的合作

  上汽大众发展良好,在国内一直属于优秀的整车厂,虽然在2020年度其生产较2019年度下降22.35%,但其整体仍有150.55万辆销售,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上汽大众也在逐步推出多款新能源车型,公司也将加强与其在新能源业务上的合作,稳定与其合作关系。

  (二)2020年生产人员736人,而2019年为1529人。请结合具体业务情况,说明人员下降而收入增加的合理性。

  1、2020年度公司收入情况

  应上汽大众要求,2020年1月开始,开卷业务逐步调整为:公司直接采购原材料,经生产加工后,再出售开卷成品,该项调整导致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营业收入增加,如将上述因素剔除,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度下降16.59%。具体如下:

  ■

  从上表可以看出,如剔除了开卷业务结算调整因素,公司整体收入变化与员工变化皆成下降趋势。

  2、2020年公司生产员工情况

  (1)生产人员受疫情冲击较大

  2020年初随着新冠疫情的开始,全国人员流动基本停滞,公司在前几个月复工复产时面临外地员工无法及时到岗,正常生产员工选择临近地就业,导致生产员工在2020年一开始就有不少流失。

  (2)制造企业面临一定的招工难

  疫情趋于稳定后,因公司属于制造业,又位于全国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随着全国各行业、各地薪资水平的日趋增长,虽然公司增加了生产员工薪酬和福利,但2020年公司仍遇到了生产员工招工困难、员工流动性增大等情况。

  (3)针对上述困难,为保证生产任务不受影响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解生产员工问题:

  ①统一调配,科学用工

  股份公司指导,在不同生产基地中实施员工调配。对临时性、急迫性项目进行各个基地员工调配,缓解用工人手不足的问题;

  ②技术改造,提高自动化率

  对部分岗位进行升级改造,以机械自动化设备代替人工,实现自动化生产,在降低人力的基础上提高生产效率;

  ③依托劳动服务机构的帮助

  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合约,运用劳务公司专业能力解决公司临时性、辅助性用工需求。

  综上所述,2020年度公司虽然生产员工较2019年有所减少,但2020年的的营业收入较2019年有所增长。

  会计师核查程序:

  我们对上述问题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询问公司管理层,报告期内销售业务的客户变化情况,销售金额的变化情况;

  2、获取销售客户明细表,比对前5大销售客户的同期变动情况,并进行变动原因分析;

  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公司为减少对第一大客户依赖,稳定经营的具体措施;

  4、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类型的生产人员人数及同期数据,生产人员减少的原因,并对生产人员和收入变动进行分析。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回复中对前5大销售客户的同期变动分析、生产人员与收入变动分析说明与我们执行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没有重大不一致。

  二、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3.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其中,应收票据终止确认金额为1.36亿元。请结合票据是否附追索权、可比公司会计处理方法等,补充披露终止确认该类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3,89亿元,期初为2.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亿元,增长84%,增长的主要原因系:

  1、公司子公司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对供应的付款改变了付款方式,2019年度该公司直接将收到的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背书给供应商,2020年度该公司将收到的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质押,自行开具应付票据支付给供应商,该项转变致使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了9,035.00万元;

  2、公司与上汽大众的开卷业务因改变结算模式,期末公司对上汽大众的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长了9,181.10万元。

  公司通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为:全国性商业银行、政策性商业银行、已上市商业银行,信用评级A类非上市的银行及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受央行监管的金融机构)。

  公司管理层将银行承兑汇票认定为兼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目的及出售目的的业务模式,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获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时均附有追索权。

  应收款项融资的贴现或背书,属于附追索权方式转移金融资产,公司管理层在判断是否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时,认为本公司只是票据流转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与前手互负连带责任,且公司划分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均为风险较小及流通性较强的票据,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在贴现或背书票据时,已将票据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转移给银行或被背书方,应当终止确认该项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中应收票据终止确认金额为135,736.15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款116,474.07万元,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19,262.09万元。

  截至问询函回复日,上述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已全部到期,均未发生追索。

  可比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可比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中,未见未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融资金额披露。

  会计师核查程序:

  我们对上述问题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融资款项认定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

  2、获取票据备查簿,复核其按业务模式分类的准确性,并按列报科目核对其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3、对报告期内票据兑付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兑付或存在票据追索的情况;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

  4、对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信用评级及背景调查;

  5、检查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检查账务处理是否准则;对期末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实施期后查验。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年报相关数据,比对应收款项融资披露情况。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对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票据金额为3.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应付账款金额为10.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变化情况、对供应商付款安排情况等,说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前五大应付票据开票方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2020年,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21.40亿元,同比增长75%。结合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较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3)结合较2019年的前五大应付账款单位变动情况,说明2020年前五大应付账款单位名称、金额、是否为前五大供应商、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1)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变化情况、对供应商付款安排情况等,说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前五大应付票据开票方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应付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前5应付账款供应商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屹丰汽车包含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嘉兴屹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屹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湘潭屹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及南京屹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为屹丰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上合并披露为屹丰汽车。

  公司前5大应付账款供应商均是汽车零部件业务的供应商,付款安排均为按采购合同约定付款,均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次月付款,报告期和去年同期相比,前5大应付账款供应商的付款安排未发生改变。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报告期末的应付账款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与上汽大众的开卷业务模式变化造成,2020年之前开卷业务为受托加工模式,原材料由上汽大众提供,公司负责按照上汽大众要求进行加工,公司收入来源为收取加工费。应上汽大众要求,2020年1月开始,公司开卷业务逐步调整为:由公司负责采购原材料,加工完成以后,将产成品销售给上汽大众,由原来的受托加工变为产品销售模式,模式转变后,开卷的原材料由公司负责采购,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量大幅上升,故对上汽大众的应付账款的金额较期初大幅增长。

  2、应付票据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30,840.47万元,期初应付票据18,490.00万元,增长了12,350.4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对供应的付款改变了付款方式。2019年度,该公司直接将收到的应收票据背书给供应商;2020年度,该公司将收到的应收票据质押,自行开具应付票据支付给供应商,该项转变致使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了9,035.00万元。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长的另一个原因系公司对供应商的付款,增大了票据付款的比例,减少了现金付款比例。

  3、前五大应付票据开票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

  应付票据前5位的供应商均为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供应商。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钱金祥、钱犇。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无锡万华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魏进及兴魏仁。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多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股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曹达龙及邓丽琴。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永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为朱伟希及朱海瑞。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众大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股东:华域汽车车身零件(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嘉定区安亭镇南安村村民委员会持股比例为40%。华域汽车车身零件(上海)有限公司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有限公司参股股东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就公司层面而言,上海众大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20年,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21.40亿元,同比增长75%。结合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较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公司2020年度及2019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21.40亿元,同比增长75%,其中上汽大众增长10.88亿元,主要系公司与上汽大众开卷业务模式变化造成,有原来的受托加工模式转变为产品销售模式,2020年较2019年开卷业务钢材采购金额增加12.83亿元,受上汽大众订单下降影响,其他业务采购减少1.95亿元。

  2020年公司因新增新能源汽车公司业务,故新增向供应商华安钢宝利高新汽车板加工(常熟)有限公司采购钢材。

  受上汽大众订单下降影响,2020年公司向上表中其余供应商的采购较2019年均有所下降。

  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为60.43天,2019年为52.82天,存货周转天数略有下降,主要系开卷业务模式转变致使期末存货金额增加所致,同行业存货周转天数情况如下:

  ■

  公司与同行业平均情况相比,公司周转天数较短,存货周转较快。

  (3)结合较2019年的前五大应付账款单位变动情况,说明2020年前五大应付账款单位名称、金额、是否为前五大供应商、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公司前五大应付账款供应商情况

  公司2020年度及2019年度前五大应付账款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0年与2019年应付账款前3名供应商无变动,采购额在当年的前6名之内;公司2020年末应付账款第4名供应商浙江博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汽车零部件业务新上线焊接项目的新增原材料供应商,该供应商付款安排为到票后1个月内付款,由于该供应商6个月采购均未开票导致应付账款余额较大;公司2020年末应付账款第5名屹丰汽车也系公司主要采购供应商;2019年付账款第4名和第5名在2020年仍系公司主要的采购供应商。

  2、2020年前五大应付账款单位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德国大众汽车公司持股比例为38%,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奥迪股份有限公司1%,斯柯达汽车公司1%。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58.32%。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有限公司股东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就公司层面而言,上汽大众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多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曹达龙、邓丽琴。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诚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顾忠明、闻广秋、朱玉琛、周超及上海质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博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林英姿、应波、林敬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屹丰汽车股东为自然人张文瑾、叶华彪。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会计师核查程序:

  我们对上述问题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公司采购供应商、应付账款供应商明细清单,获取公司应付票据备查簿;

  2、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开卷业务模式发生的变化情况;

  3、获取公司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核查付款安排等合同条款;

  4、分析公司主要供应商、前5大应付账款供应商和应付票据供应商变动情况;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其变动原因;

  5、核查前5大应付账款供应商和应付票据供应商股东情况,查询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年报相关数据,计算公司存货周转率和存货周转天数,并进行分析。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于2020年公司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说明与我们执行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没有重大不一致,未发现前五大应付票据开票方、前五大应付账款供应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金额为8.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计提存货减值准备金额为0.17亿元,与上年持平。根据年报,存货大幅增长主要由于对上汽大众的开卷业务发包方式调整导致的结算模式变更。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结合对上海大众业务模式的具体情况,说明变动内容、变动原因,对主要财务报表科目会计确认的影响。

  (2)报告期末发出商品3.56亿元,占存货的比重为43.06%,请结合会计政策,说明发出商品占比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推迟确认收入或成本的情形。

  (3)请公司结合存货库龄、毛利率、周转率等情况,说明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值测试过程,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1)结合对上海大众业务模式的具体情况,说明变动内容、变动原因,对主要财务报表科目会计确认的影响。

  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主要提供汽车零部件开卷落料、大型覆盖件冲压、分总成焊接、小型金属零部件等产品,主要合作客户为上汽大众。

  对于公司的开卷业务,2020年之前系受托加工模式,原材料由上汽大众提供,公司负责按照上汽大众要求进行加工,公司收入来源为收取加工费。

  应上汽大众要求,自2020年1月起,公司开卷业务逐步调整为:由公司负责采购原材料,加工完成以后,将产成品销售给上汽大众,财务核算流程相应调整,需全额确认相关收入成本。

  2020年前公司开卷业务仅按加工费确认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和营业收入。2020年该项业务调整,公司需全额(带材料成本)确认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和营业收入,同时按采购材料确认存货、应付账款,并相应结转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应付账款、等财务报表科目2020年末余额较同期上涨。

  (2)报告期末发出商品3.56亿元,占存货的比重为43.06%,请结合会计政策,说明发出商品占比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推迟确认收入或成本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末发出商品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发出商品35,562.79万元,占存货的比重为43.06%,其中汽车零部件发出商品35,094.21万元,占发出商品的98.68%。

  汽车零部件各类发出商品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总成焊接业务因2020年度订单量减少,产量减少,发出商品较同期有所下降;冲压业务因2020年度新增某新能源汽车客户,该新增客户期末发出商品3,789.29万元,较同期增加3,789.29万元;开卷业务因业务模式由受托加工变为销售产品,发出商品较同期增加10,622.99万元。

  汽车零部件发出商品和同期相比,其增长具有合理性。

  汽车零部件发出商品金额较大的原因为:公司按照上汽大众或其他整车厂客户(以下简称“汽车整车厂客户”)的订单要求生产产品,经内部检验合格,即送至汽车整车厂客户仓库,产品在公司内部仓库停留时间极短,公司对本月发出的商品,会在下月初与汽车整车厂客户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开具销售发票,在此期间,产品作为发出商品核算,故公司发出商品占比较高,符合汽车行业惯例。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具体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规定,直接销售下(包含外销和内销)本公司按和客户的合同约定,在获取商品控制权转移凭证时(如提单、客户签收单、客户验收单、客户领用确认单等)确认收入;委托代销下,本公司按和客户的合同约定,在获取商品控制权转移凭证时即委托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公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产品成本,未达到收入确认的时点,已运送至客户处的存货确认为发出商品。

  公司期末发出商品金额较高,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推迟确认收入或成本的情形。

  (3)请公司结合存货库龄、毛利率、周转率等情况,说明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值测试过程,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合理。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1)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以下简称原材料)

  ①销售给上汽大众的模具:按原材料对比可变现净值判断是否减值,可变现净值按预计出售的售价减去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税费率确定;

  ②其他原材料:原材料金额对比可变现净值判断是否减值;可变现净值按当年产成品产品的平均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税费率确定。

  其中: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备品备件,额外结合备品备件的车型是否正常生产判断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如车型停止生产,备品备件全额计提减值;

  除备品备件外的其他原材料,额外结合原材料的最近的采购价格和库龄情况计提存货减值,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全部计提存货减值。

  (2)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按库存商品、发出商品金额,对比可变现净值判断是否减值;可变现净值按当年该产品的平均售价减去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税费率确定。

  其中: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额外结合库龄情况进行减值计提,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全部计提存货减值。

  2、报告期内,公司货跌价准备的减值测试过程:

  (1)计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按上述存货跌价准备具体会计政策执行;

  (2)转销:公司上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数量,根据本期的销售、耗用或处置数量,确定本期存货减值转销金额;

  (3)转回:公司上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数量,根据本期末的仍然计提存货跌价数量,对比期末可变现价值,如本期末可变现价值上涨,则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合理。

  (1)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回与转销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毛利率9.78%,销售费用及税金占营业收入比率为0.42%。其中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8.41%,销售费用及税金占汽车零部件营业收入比率为0.16%;金属及通讯零部件业务毛利率17.81%,销售费用及税金占汽车零部件营业收入比率为0.79%;

  从整体层面看,公司期末存货未出现大范围的减值迹象。

  (3)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库龄情况具体如下: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良好,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占比超过90%。公司1年以上存货主要系备品备件,备品备件根据车型是否正常生产判断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公司库龄分布情况较为合理,符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不存在大量积压情况。

  (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余额比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存货周转较快,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比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存货流通较快。

  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华域汽车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比例较高,主要为原材料计提了大额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原材料均生产所需,周转流通较快,未出现大额减值迹象。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汽车版块业务一直沿用较为成熟的“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可以有效均衡生产和及时交货,实现产品“零”库存;在采购环节,公司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对业务生产计划所需的原材料、通用零配件及非标准零配件实行统一采购管理,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库存结合交货期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并予以实施。这种经营模式使公司可以根据订单情况经济地安排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缩短原材料采购至产品销售之间的周期,避免存货大量积压。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跌价政策对报告期末存货进行减值计提,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毛利率、存货库龄情况、对比同业公司的存货余额占成本的比率、存货周转率情况,公司期末存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充分、合理。

  会计师核查程序:

  我们对上述问题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公司存货分类明细表、存货库龄表、存货减值明细表;

  2、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开卷业务模式发生的变化情况,核查并对比报告期及上期开卷业务订单及会计处理;

  3、对期末发出商品进行函证、期后结转收入测试;

  4、复核发出商品发出数量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抽样对发出商品进行发货单查验;

  5、根据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重新计算存货减值金额;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年报相关数据,计算公司存货期末余额占成本的比例、存货周转率及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并进行分析。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回复中关于对上海大众业务模式的具体情况、变动原因、期末发出商品金额较高原因说明与我们执行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没有重大不一致。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五、2020年,公司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为5,950万元,同比增加,同比增长549%。请说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产生的原因、影响金额、计算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如下:

  截至2020年末,公司所参与的合伙企业如下:

  ■

  上述基金主要投资非上市公司,待被投资公司上市后或触发退出机制时,出售所投资公司的股份,以上4支基金均属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根据其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上述基金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归集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

  1、公允价值增加的原因:

  基金所投资的部分项目期末公允价值的增加,基金的公允价值也随之增加。

  公司参与设立的基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已成功IPO上市,同时也存在多个项目有后续融资的情况,导致基金的公允价值较期初有所增加,其审计报告中金融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因素导致了公司所参与的基金公允价值的上升。

  2、影响金额及计算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会对公司持有的基金公允价值进行核算,主要过程如下:

  (1)公司获取了投资基金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并对其审计程序和资产进行复核,确认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私募基金估值的管理规定。

  (2)确认符合规定后,公司确认各基金的净资产为基金的公允价值,公司用出资额加上各基金除了合伙人资本之外的其他净资产乘以公司持有各投资基金的份额计算得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④=①+②*③注2:汇付创投合伙人协议规定了普通合伙人可以分得基金收益的20%,故计算公允价值时④=①+②*③*0.8

  2、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金额及计算依据

  单位:万元

  ■

  注1:④=①*②-③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可以获得基金向有限合伙人支付实缴资本和8%的年复合利率后的超额管理费和绩效分成。

  注2:汇付创投合伙人协议规定了普通合伙人可以分得基金收益的20%

  ■

  综上所述,公司对金融资产的管理以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六、2020年,公司发生利息收入金额为1,998万元,同比增长416%。请结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货币资金余额等情况,详细说明利息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如下:

  1、利息收入增长的原因

  2018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简称“银行理财新规”),新规明确银行理财产品是指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原公司用于提高流动资金收益的保本银行理财产品已不见。

  为了加强公司流动资金管理,降低资金风险,公司2020年将部分流动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大额定期存单,其具有保本及低风险特征,导致利息收入较2019年增长。

  2、利息收入增长的合理性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2020年利息收入同比增长416%,主要系2020年购买定期大额存单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2)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对比: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2020年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合计为2,570.94万,较2019年减幅2.3%,基本与2019年持平。

  (3)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流动资金在本报告期内各个时点较为均衡,其产生的收益符合金融市场的行情,也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一致。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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