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7.514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07月05日。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1年06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年0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19年04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19年04月15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公告区域张榜方式和公司OA办公系统发布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名单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04月15日至2019年04月24日,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05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年05月15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9年0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19年06月28日,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2.86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07月02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131,992,875股增加至134,521,475股。
7、2019年12月0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12月0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6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19年12月18日,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3万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2月20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134,521,475股增加至135,151,475股。
9、2020年0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0年0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共计126.43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3日。
11、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共计3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
12、2021年0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8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4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2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1年4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68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1850万股,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0万股。
13、2021年05月14日,公司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4,408,600股扣除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102,450股后的股本174,306,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7.6850万股增加至251.064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6.1850万股增加至197.5145万股,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50万股增加至53.55万股。
14、2021年0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197.514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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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9年07月02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于2021年07月02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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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07月05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7.514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7%。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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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中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差异的原因是:2019 年 11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故上表披露的是目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2)2021年05月14日,公司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174,408,600股扣除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102,450股后的股本174,306,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6.1850万股增加至197.5145万股。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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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变动前”为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06月22日的股本结构。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