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于2021年7月1日起,对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对《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256),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322)。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以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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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
三、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部分代销网点和直销网上交易投资人每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已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部分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及其他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 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一并进行修改。
3、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附件:《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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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根据上述修订一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