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1年6月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58,562,4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16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99,226,2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40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336,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912,5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576,3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336,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6,379,656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9%;反对1,567,160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6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6,379,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9%;反对1,612,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弃权5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0年财务决算》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6,321,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0%;反对1,625,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弃权6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95,671,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111%;反对1,625,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02%;弃权6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7%。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7,142,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1%;反对1,351,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96,492,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02%;反对1,351,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00%;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8%。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6,353,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1%;反对1,567,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6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95,703,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38%;反对1,56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06%;弃权6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56%。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6,906,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6%;反对1,567,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96,25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83%;反对1,56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06%;弃权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6,929,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3%;反对1,612,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96,279,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21%;反对1,612,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68%;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97,912,515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09,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8603%;反对2,069,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134%;弃权13,733,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12,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263%。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82,109,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8603%;反对2,069,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34%;弃权13,733,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1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263%。
2、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21年3 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照律师、孙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