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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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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
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2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

  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针对公司2020年年报进行了问询,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列出的问题作出了书面回复,具体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42.32亿元,同比下降10.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亿元,同比下降210.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5亿元,同比下降1,568.95%。其中,主业棉纺业务实现收入为141.58亿元,营业成本为139.84亿元,毛利率为1.23%,较2019年7.55%大幅下降。你公司认为导致经营亏损的因素包括疫情影响、阿克苏华孚被美国商务部实体清单制裁、棉价下跌、人民币升值等。

  请你公司:

  (1)结合订单与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收入确认依据、成本构成情况等因素,具体说明棉纺业务的收入、毛利率及盈利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公司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订单和收入情况:2020年受新冠疫情和实体清单双重影响,公司产能利用率71%,订单量同比下降15%,其中:受新冠疫情影响订单量下降5%,受实体清单影响订单量下降10%。主要为新疆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晚3个月,上半年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至65%,受实体清单制裁影响,部分海外品牌订单取消,订单占比20%,导致公司纱线业务收入下降20.25%,网链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55%。

  (2)收入确认依据:公司的产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2020年收入确认依据没有任何变化。

  (3)原料价格变动情况:2020年1-9月受原棉及化纤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棉花从年初14126元/吨,最低下探至11091元/吨,最大降幅达到22%。导致公司纱线价格同比下降3.8%,加之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消化高库存成本,影响纱线毛利率2.9%。

  ■

  (4)实体清单影响情况:中美贸易摩擦和实体清单事件影响,导致公司部分海外品牌下游市场受到一定影响;公司着力开拓国内市场,调整产品结构,翻改成本增加,出口转内销导致售价下降3.1%,毛利率下降5.1%。

  (5)成本构成影响情况:2020年受新冠疫情和实体清单双重影响,公司产能利用利用率71%,导致单位产品工费成本增长8.9%,影响毛利率2.9%,其中:单位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增长9.3%,单位成本中的能源和动力增长6.8%,单位成本中的制造费用增长10.21%。

  2.年报显示,你公司将棉纺业务分类为“纱线”及“网链”业务,其中纱线实现收入57.08亿元,占比40.11%,同比下降20.25%;网链实现收入83.01亿元,占比58.33%,同比下降3.55%。网链业务毛利率为0.8%,比2019年减少2.72%。针对网链业务,你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包括“深化推进前端网链,加速发展后端网链”,但未详细阐释网链业务的具体内容。

  因你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年审会计师已就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意见显示需扣除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7,352.79万元。你公司未于年报编制过程中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准确勾选盈利状态,导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请你公司:

  (1)说明前端及后端网链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经营方式、盈利模式、收入来源、客户构成,与你公司纱线生产销售业务的区别及相关性,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网链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其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是,说明详情;

  回复:

  1)公司未来的战略主题是坚持主业,共享产业,定位为纺织服装时尚运营商,实施产业贯通的战略,公司将业务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纱线主营业务,第二部分是纱线之前的供应链业务为前端网链业务,第三部分是纱线之后的供应链业务为后端网链业务。

  以棉业为主体的前端网链包括棉花的种植、加工、物流、交易、金融业务,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效益(2020年营收83亿元)。

  后端网链规模相对较小(2020年营收1.50亿元),后端网链正在品类供应链、时尚总部等业态方面进行探索,目前已通过袜业品类形成了商业模式雏形,未来将通过数字化平台进行供应链整合,建设数字样板工厂,扩展品类,实现产业共享。

  2)网链客户构成,供应商和客户选择以行业内知名头部资源为主,与中棉、中纺、棉联等国内知名棉花经营客户合作,收入来源为网链贸易业务形成收入,盈利模式为贸易业务销售形成的毛利额、种植加工收益、金融服务息差、仓储物流收入和交易平台收入,与纱线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联关系,客户群体分布在不同领域,后端网链袜制品业务是主营纱线的细分品类客户,经过公司自查,不涉及和关联方有贸易业务往来。

  3)和同行业公司毛利对比情况

  ■

  网链业务毛利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为:

  棉花为大宗商品,也是纺织服装行业原料必需品,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国家为了保护棉农生产积极性,采取保护价收储政策,根据中国棉花交易行业惯例,棉花交易在国家指定中国棉花交易市场平台通过点价操作,价格公开透明,采购和销售完全按照市场化定价,导致公司前端网链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与同行业公司的类似业务毛利水平相当。

  独立董事就该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就该问题,我们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问询,并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对该问题的回复,我们认为公司前端及后端网链业务与公司战略相匹配,与公司主营纱线业务相承接。通过对同行业比较,公司网链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属于行业正常水平。

  公司与关联方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主营纱线原材料的采购范围,与公司前端及后端业务无关,所以该项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说明网链业务是否涵盖贸易业务,如是,请结合供应商和客户的确定方式和过程,相关采购、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是否取得对贸易商品的控制权,是否承担贸易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收益等,具体说明网链业务如何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回复:

  公司按战略发展规划将业务分为三部分:1、纱线主营业务;2、纱线之前的前端网链业务;3、纱线之后的后端网链业务。

  前端网链业务主要包括棉花的收购、加工、物流、交易、金融业务等,公司披露的网链业务收入包含棉花及化纤贸易业务。供应商和客户的选择以行业内知名头部资源为主,公司内部按照行业影响力、规模、成长性、盈利性、风险性等指标制定了完整的供应商和客户准入规定及审批流程,采购价格和销售按照市场化定价进行交易;

  采购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结算及付款方式:重量以公检公重结算:买方在合同指定日期前将本合同项下100%的货款汇入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卖方收到本合同全额货款后于合同指定日期前给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合同项下批次的码单和公检证书;

  (2)交(提)货方式:买方在指定的原棉监管仓或其他存储棉花的仓库自提,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提货单或办理货权转移手续(仓库须盖章确认)。出库费由卖方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额,其他出库费有买方承当。出疆棉运输补贴由买方申请并认领;

  (3)交货/付款延误:若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期内向卖方支付货款,买方按实际延误天数以每天相当于合同总额万分之二的比例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若卖方未能在合同交货期内交货。卖方按实际延误天数以每天相当于合同总额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销售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付款条件:购方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的100%的货款汇入销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销方收到本合同100%的货款后凭对账函给购方开出增值税发票,购方确认批次,无质量索赔。

  (2)交(提)货:仓库自提(指定存管仓)。销方在收到购方100%的货款后2个工作日出具提货单和办理货权转移手续,货物保管费由销方承担。

  (3)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如有一方未按合同执行,承担合同总货款10%的违约金。

  从上述合同约定内容看,公司实际在收到买方的提货单或者货权转移单后即获得了货物的控制权,相应存货商品的风险收益已转移至公司。

  公司对于网链业务的部分特殊交易事项虽然合同约定采购的存货控制权已转移,商品的风险收益由公司承担,但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为净额法确认收入。

  网链业务净额法确认收入的特殊事项如下:

  合同内容为平仓、融资、套利等非正常销售合同,销售收入不予确认,按净额确认投资收益、财务费用;

  采购方、销售方存在关联关系,销售客户或供应商无此经营范围或公司名称判断为融资租赁公司。结合销售、采购合同判断,按净额确认投资收益、财务费用;

  如果销售方为公司供应商,且采购物料类型相同、采购销售日期为同一天或相近;结合采购、销售合同判断,按净额确认投资收益、财务费用。

  除上述网链业务中的特殊事项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外,其他网链业务交易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对华孚时尚网链业务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估管理层对采购循环和销售循环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了解公司网链业务模式及业务内容;

  (3)获取公司采购及销售台账,分析公司网链业务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变动关系;

  (4)获取合同台账,抽样检查各类业务的采购及销售合同,对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分析;

  (6)通过互联网平台检索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7)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发货单、交货单等业务原始单据,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8)结合公司银行交易流水,检查收款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网链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在年报相应部分更正并补充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包括需扣除的具体内容、对应金额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回复:

  已在年报补充更正。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投资收益2.22亿元,同比增长135.68%,主要系棉花期货、理财产品等收益,其中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1.69亿元。年报同时显示,你公司通过子公司香港华孚贸易、新疆天孚等购买期货,期初余额为7,392.79万元,期末余额为1.14亿元;理财产品期初余额为5.24亿元,期末余额为1.34亿元。

  请你公司:

  (1)在年报“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部分,按照披露格式准确、完整填列衍生金融资产和理财产品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购买金额、出售金额等情况;

  回复:

  已在年报补充完整披露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

  (2)说明你公司棉花期货交易的业务模式、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公司相关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否属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如是,补充披露期货持仓规模与棉花采购规模的匹配情况、期货合约风险敞口情况,是否实现了有效套期保值或达到减少价格波动影响的目的;

  回复:

  公司棉花期货交易是以公司棉花采购和库存量为基础,进行的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棉花期货交易采购期现结合的方式。棉花期货交易主要以中国棉花的市场定价为目标,其期货的交易规则由期货交易所制定,主要规则分为《期货合约规则》和《期货交割规则》等。

  公司为管理棉花价格风险、交易外汇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预期抵消现有存货、极有可能发生的预期存货采购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进一步减少原料价格上涨的不利影响,进行相关期货交易的风险管理活动。

  期货持仓规模与棉花采购规模的匹配情况:

  1)期货持仓量:

  截至2020年12月末,期货持仓量14116吨,其中:新疆棉业4116吨,浙江维新10000吨。

  ■

  2)棉花现货库存量:

  截至2020年12月末,棉业集团财务报表存货的皮棉数量为:122661.56吨其中:棉花加工业务库存47083吨,贸易业务库存75578.31吨。

  单位:吨

  ■

  公司的棉花期货交易是以棉花供求关系和价格趋势为基本面,结合公司的采购需求来决定买卖方向,以满足公司日常网链业务价格风险对冲和平抑棉花库存成本的目的,在持仓规模上严格按照采购量控制,规避投机损失风险,2020年实现期货套保收益16940.52万元,有效对冲棉花库存成本14532.68万元,基本实现了有效套期保值,达到减少价格波动影响。

  近三年棉花期货收益情况:

  单位:元

  ■

  独立董事就该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核查了公司的期货投资明细,公司的棉花期货交易是以棉花供求关系和价格趋势为基本面,结合公司的采购需求来决定买卖方向,以满足公司日常网链业务价格风险对冲和平抑棉花库存成本的目的,2020年度公司期货套保处于盈利状态,基本规避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我们对此无异议。

  (3)说明你公司针对棉花期货业务建立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措施及其实施效果,是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是否符合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1.4条、第6.1.5条和第6.1.12条的有关规定;

  回复:

  公司针对棉花期货业务制定《期货投资管理作业指导书》以规范期货操作流程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有计划控制原料采购风险,获取期货投资效益。

  在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上,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与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配备投资决策、策略分析、业务操作、风险监管等专业人员。根据总体采购策略和库存成本结构,跟踪行业信息,分析市场趋势,及时编制提报期货交易方案。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价格区间、开仓比例、止损点位,严格执行开平仓和止损操作。并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期货交易授权执行情况。

  当市场出现重大趋势行情机会时,根据应急处理预案,提报上级监管结合现货成交情况统筹执行止损操作,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董事会持续跟踪期货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对于棉花期货业务建立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1.4条、第6.1.5条和第6.1.12条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就该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核查了公司的《期货业务风控管理办法》和《期货投资管理作业指导书》等制度,认为公司的期货交易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我们对此无异议。

  (4)在年报“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部分,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受托机构、类型、起始日期、实际收益、收回情况等),并说明你公司针对委托理财行为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情况(如适用)。

  回复:

  本报告期内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概况如下,公司对委托理财行为履行了审计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2020-08)

  单位:万元

  ■

  独立董事就该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核查了公司的理财产品购买明细,包括理财产品名称、受托机构、理财产品类型、理财收益、收回情况等,认为公司的理财产品购买不存在异常情况,2020年度的理财行为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对此无异议。

  4.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06亿元,2019年为1,437.6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8.1亿元,计提坏账准备8,457.96万元,账面价值为7.26亿元,较期初下降4.03%。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余额4,586.55万元,占比5.66%,较期初大幅提高,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账龄组合账面余额7.65亿元,占比94.34%,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06%。

  请你公司:

  (1)结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是否对应收账款计提的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如是,说明调整原因及具体调整情况;

  回复: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的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公司报告期期初、期末未对应收账款计提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2)结合你公司现行应收账款相关会计政策,说明如何确定应收账款是否需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以及确定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相关会计政策,当应收款项出现以下减值迹象时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单独测试:1、公司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2、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3、其他原因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020 年公司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

  1、EASTERNTEX LTD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因为2020年9月催收时已无法联系到该客户,预计无法收回;

  2、商丘市万达棉业有限公司、李云平、季福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原因是2020年诉讼后,申请执行时无可执行财产,预计无法收回;

  3、潘明、永嘉宗龙棉业有限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为公司2020年对其诉讼,公司败诉,预计无法收回;

  4、章小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为多次催收后无法取得联系,预计无法收回;

  5、陈国强、潘龙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因为2020年一审胜诉后仍未收到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6、陈志董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因为已进行诉讼,预计无法收回。

  综上所述,2020年公司对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3)以列表形式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形成的业务背景、账龄情况、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预计无法收回以及存在大量自然人应收账款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1.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2.预计无法收回以及存在大量自然人应收账款的原因和合理性

  (1)公司存在大量自然人应收账款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的自然人客户主要是公司的前端棉业扎花厂向自然人销售部分皮棉及棉副产品形成应收账款,公司管理层认为在前端扎花厂存在部分自然人客户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0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81,044.73万元,其中应收自然人客户2,450.31万元,占比3.02%,2020年度自然人销售收入4,999.90万元,占比0.35%,自然人客户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整体较小。

  (2)2020年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因见本题2计提原因回复,本期预计无法收回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对华孚时尚的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情况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对与应收款项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我们复核管理层在评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方面的判断及估计,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我们将前期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与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转回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进行对比,以评估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可靠性和历史准确性,并向管理层询问显著差异的原因;

  (4)我们从管理层获取了对重大客户信用风险评估的详细分析,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抽样减值测试,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评估的依据,以核实坏账准备的计提时点和金额的合理性;

  (5)获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假设,检查账龄区间、信用记录、历史损失情况等关键信息,评价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并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是否准确;

  (6)我们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并抽样检查了期后回款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未对应收账款计提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准确的,公司与自然人业务合作产生的自然人应收账款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4)结合信用减值损失涉及对象中是否含有关联方,说明对关联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如有)的依据及其充分性,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

  回复:

  本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涉及对象中不包含关联方。本报告期内没有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公司与关联方的购销采用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

  5.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同受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采购原材料5,605.1万元,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3,463.95万元,账龄在1-2年,未及时结算原因为合同未执行完毕。

  请你公司:

  (1)说明向关联方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付款项的原因和必要性、形成时间、涉及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原材料交付及使用情况、是否构成(变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回复:

  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棉花收购、销售;农作物种植,在棉花供应链行业深耕13年,属于纺织行业优质棉花供应商,具备完整的棉花供应链体系,在新疆具有20余家扎花厂合作,从棉花种植、皮棉加工、棉花交易各环节打通资源整合,掌握大量棉花优质资源,为各类纺织客户提供优质棉花,在客户中获得了较高的评价,因此公司为了获取优质的棉花资源,与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展开合作锁定优质棉花资源。

  由于管理层预期棉花交易价格未来一段期间将会上涨,因此为了锁定棉花交易价格公司于2019年向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付棉花采购款,2019年末形成14,889.43 万元预付款余额,由于2020年实际棉花价格未达预期仅交割5,605.10万元棉花,经协商未交割部分对应的预付款项陆续退回,后于2020年12月4日与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皮棉2294.009吨,合同总金额3,462.95万元,因此该合同对应预付采购款项不再退回,作为该项合同的预付皮棉采购款,因此2020年底预付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3,462.95万元,上述预付款对应的皮棉已于2021年4月交割完毕,截止本次年报问询日,公司与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付账款已结清。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认并公告。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与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具备商业实质、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不构成(变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独立董事就该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核查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显示签署时间为2020年12月份,我们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问询后认为公司此项与关联方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并且该项交易已于2021年4月份完成,目前公司不存在与该关联方新增的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情形。

  (2)结合采购合同具体条款,说明预付款项长期未结转的原因和合理性、预计收回时间及坏账计提政策等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以及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保障措施及截至回函日的效果(如有)。

  回复:

  1.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

  (1)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

  (2)质量标准:质量以中国纤维监管局出具的《中国纤维检验局棉花公证检验证书》为准,无质量索赔。批次见清单。

  (3)交(提)货方式,地点及运输:需方自提。提货时在仓库发生出库费由需方承担。

  (4)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始包装无回收。

  (5)合理损耗标准及重量结算方法:具体数量以中国纤维检验局出具的《监管棉花批次重量结果表》的公定重量为结算依据。

  (6)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付清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本合同签订后,今后价格不论涨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

  (7)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电汇,签订合同三日内付全额货款,用于甲方向上游扎花厂锁定货源。货款两清,后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2.预付款项长期未结转的原因和合理性:

  由于管理层预期棉花交易价格未来一段期间将会上涨,因此为了锁定棉花交易价格公司于2019年向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付棉花采购款,2019年末形成14,889.43 万元预付款余额,由于2020年实际棉花价格未达预期仅交割5,605.10万元棉花,经协商未交割部分对应的预付款项陆续退回,后于2020年12月4日与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皮棉2294.009吨,合同总金额3462.95万元,因此该合同对应预付采购款项不再退回,作为该项合同的预付皮棉采购款,管理层认为2020年底预付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462.95万元是合理的。

  3.预计收回时间及坏账计提政策等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本公司向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付皮棉采购款,主要是为了锁定皮棉价格,预计皮棉采购款短期内将会进行实物交割,预期不会发生皮棉无法交割的情况,从历史交易分析,公司与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未发生过交易纠纷,且公司已于2021年4月份收到了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交割的皮棉,从而结清了相应的预付款项,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对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预付皮棉采购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的。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对华孚时尚关联方预付账款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访谈管理层与关联方交易的必要性及决策程序;

  (3)检查关联方交易的合同、付款凭证、原材料交割原始单据,核实其交易的真实性;

  (4)获取关联交易台账,检查销售价格,与非关联第三方采购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向关联方采购的合理性;

  (5)我们执行预付账款函证程序并检查了关联方期后产品交割入库的情况;

  (6)我们从历年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分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合同纠纷的情况,评估其与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往来产生坏账的可能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具备商业实质、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不构成(变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与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已交割预付账款已结清,公司对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预付皮棉采购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的。

  6.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确认财务费用3.46亿元,其中利息支出2.45亿元,同比增长31.55%,汇兑损失5,085.92万元。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分别为84.14亿元、8.14亿元,两类借款期末总额与期初水平相比无明显差异。

  请你公司:

  (1)结合有息负债明细情况、期限结构、利率水平及变化等,说明报告期利息支出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公司有息负债结构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

  备注:短期借款中零利率借款为票据贴现重分类计入短期借款金额,长期借款零利率借款为地方财政无息信用借款。

  从融资结构看,公司有息债务主要为银行短期借款以及内部票据贴现借款,再结合少量银行长期借款,总体借款期末总额与期初水平相比无明显差异。

  2.利息支出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期借款余额与上期借款余额无明显差异,公司单项列示的利息支出本年度显示增加31.55%。公司贴现的票据已在资产负债表日列示为短期借款,票据贴现息与借款利息属同一性质的利息费用,合并后本年度利息支出减少3,587.80万元。

  3.借款期末总额与期初水平相比无明显差异利息减少的原因如下:

  (1)从外部融资环境看,因为2020年疫情影响各级政府为鼓励企业复工复产对制造业贷款贴息支持,外部资金环境相对宽松银行借款利率有所下行,与上期相比本期公司借款利率也有所下降。

  (2)从有息负债结构情况看,3%以下利率区间的短期借款较上年度增加7.69亿,长期借款无变化,综合增加7.69亿元;3%以上利率区间的短期借款较上年度减少10.63亿,长期借款增加2.54亿元,综合减少8.09亿元。高利率区间借款大额减少,导致公司本年度利息费用支出减少。

  综合上述,公司利息及票据贴现支出合计减少3,587.80万元,符合实际情况。

  (2)结合你公司使用的各类结算外币在报告期的汇率变动情况、外贸收入比例等,说明报告期产生大额汇兑损失的原因,并说明你公司控制汇率风险使用的衍生工具情况(如有),应对汇率变动的相关措施及其有效性。

  回复:

  1、本公司报告期主要涉及的外币结算币种有美元、港币、越南盾等。报告期内主要币种的汇率变动情况如下:

  ■

  ■

  ■

  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金升值5.6%,人民币对港币升值5.3%,人民币对越南盾升值5.2%;整体汇率变动趋势,人民币经历了先贬值后升值再贬值的过程。报告期对外贸易收入12.96亿元,占比9.1%,应收外币平均余额5732万元,外币平均余额31524万元(折人民币),产生汇兑损失5085.92万元。

  2、应对汇率变动的相关措施及其有效性。

  1)做好汇率趋势研究和判断,根据汇率波动,在贬值趋势下,优化外币负债结构,应付账款及时结算,外币贷款做好结构优化。

  2)做好外汇经营,利用进出口业务,进行结构性套利操作,控制风险增加收益。

  3)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把握机会进行在岸/离岸人民币远期结售汇及期权套利;在损失在可控范围内,可以少量操作单边投机业务。

  4)根据汇率波动趋势,调整出口产品价格策略,经营上扩大出口销售,在风险可控情况下的账期延长应收款额度扩大,让资金留在境外。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对华孚时尚利息费用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针对与公司银行借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对比分析公司的银行借款变化情况,并询问公司管理层变化的主要原因;

  (3)获取并审核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

  (4)获取借款合同及相关资料,对被审计单位银行借款的增加、减少金额进行检查;

  (5)获取公司利率测算明细表,并复核公司的利息计算过程;

  (6)对银行借款余额进行函证,并对函证过程实施控制;

  (7)对借款期后偿还情况进行查验。

  2.我们对华孚时尚汇兑损益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向管理层了解汇兑损益形成及变动的原因;

  (2)对公司汇兑损益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与核查;

  (3)对公司汇兑损益金额与汇率变动趋势进行对比,对汇兑损益金额进行测算比较;

  (4)对公司购买的衍生金融工具情况进行询问了解;

  (5)了解调查公司购买衍生金融工具的决策及审批程序情况。

  3.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利息费用变动合理,汇兑损益变动系汇率波动所致。

  7.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要求,补充披露2020年度棉纺行业及细分产品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和动力等具体金额及其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情况。

  回复:

  公司营业成本构的主要构成项目: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和动力的具体金额和占比如下:

  营业成本构成

  1、主营成本按行业分类

  单位:元

  ■

  2、主营成本按产品分类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30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经事后审核发现报告中部分信息需要更新,现就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一、“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更正后: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

  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5)营业成本构成”

  更正前: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单位:元

  ■

  更正后: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单位:元

  ■

  三、“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更正前: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变动的内容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更正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变动的内容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四、“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1)委托理财情况”

  更正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更正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五、“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更正后: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

  除上述更新内容外,公司2020年年报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对于上述更新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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