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全文请 投 资 者 查 阅 已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前期对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及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意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容作相应修订。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升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港务”)股本规模及融资能力,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经与合作方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物流”)协商,双方拟对石化港务同比例现金增资,即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增资4,488万元,占本次增资额的51%;君正物流以人民币现金增资4,312万元,占本次增资额的49%。本次增资后石化港务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至18,800万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 事 项 详 细 内 容 请 投 资 者 查 阅 已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 事 项 详 细 内 容 请 投 资 者 查 阅 已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工作需要,同意毕曼丽女士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韦德鑫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做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韦德鑫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会对毕曼丽女士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389262
电子邮箱:jslygwdx@126.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
邮政编码:222042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韦德鑫简历
韦德鑫,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曾任东泰港务分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预算管理岗主管、财务管理部副主任主管、财务管理部主任主管。
现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韦德鑫先生于2021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相关制度办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置换有息债务本息等,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后,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每期发行期限、分期规模、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及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16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6日
至2021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13日(星期二)8:30—17:00
(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389262 传真号码:0518-82389251
联系人:韦德鑫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层
邮政编码:222042
(二)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