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一、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6,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1年6月28日赎回全部本金和收益,实际收益相比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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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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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最近一年净资产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2、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指自2020年6月28日起至今进行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