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13: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的议案》。
现根据可转债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更改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是根据可转债实际使用情况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生化”)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投资建设年产5,000吨草铵膦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45,045.72万元,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
二、投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草铵膦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威远生化;
建设地点: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化工中路6号;
项目预计总投资:45,045.72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年产5,000吨草铵膦生产线,新建膦酸酯工房、合成工房、原药工房、动力车间、DCS机柜室、导热油路房、成品库、液体储罐区、循环水泵房、生活污水池、生产办公及微型消防站、控制中心;并对3个现有液体储罐区进行利旧改造以及项目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0吨草铵膦原药、10,000吨草铵膦水剂的生产能力。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筹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上述重大项目是基于对国内外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的详细分析做出的重大决策,通过本项目实施和运营,不仅可以满足草铵膦产品在市场快速发展的新需求,培育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对公司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体系、分散企业发展风险、提升综合竞争力方面具有战略意义。
五、项目实施风险及控制措施
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是项目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进展和项目的质量,虽然公司有着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经验,但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等诸多环节且彼此紧密相联,若某一环节出现偏差将对项目整体运行产生影响,从而造成项目达产期延长和对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专门成立了项目组,抽调经验丰富、能力强的人员,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加强对外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民股份”)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的议案》,决定将根据可转债实际使用情况更改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由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更改为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债券实际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9,8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4,054,716.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945,283.0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5日全部到账,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8,000.00万元(含98,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民化学”)实施;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绿色节能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远”)实施,公司拟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向利民化学提供不超过33,840.05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向新威远提供不超过35,159.95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利民化学、新威远参照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债券实际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
四、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一)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01JQJ9R;
2、注册地: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许宜伟;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9年9月4日;
6、经营范围:农药原药、剂型及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出口(产品的名称及生产类型按农药生产许可证书、属危险化学品的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7,951.40万元,净资产为81,909.21万元,营业收入126,495.45万元,净利润13,435.8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761099009J;
2、注册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王爱召镇;
3、法定代表人:张庆;
4、注册资本:4,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7月16日;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阿维菌素、泰妙菌素、多杀菌素、饲用金霉素的原料药、制剂、粉剂、散剂、预混剂以及相关农兽药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农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9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3,365.45万元,净资产为18,537.44万元,营业收入48,749.38万元,净利润5,547.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是基于可转债实际使用情况需要。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伟建先生、蔡宁女士、刘亚萍女士、程丽女士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是基于可转债实际使用情况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是根据可转债实际使用情况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利民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利民股份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
七、备查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民股份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息方式更改的核查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民股份”)分别于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吉公司”)在2021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双吉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集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保字第202106250001号),公司为双吉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集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集支行;
2、保证人:利民股份;
3、借款人:双吉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
5、担保期限:最高额期限内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单笔借款,保证期间自单笔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8、担保协议签署时间:2021年6月25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7,760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7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7,7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72%;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6%。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9日(星期五)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1年7月9日下午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15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至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利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青 刘永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投资决策权限部分内容作如下修订: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