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1-02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下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1年6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1日起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1-02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下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1年6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1日起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的变化,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1-024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变更起始日期:2021年6月1日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1.00亿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1日起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2、变更内容及原因
2021年6月8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改扩建项目收费期限的函》(粤交规函【2021】328号),核定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改扩建项目收费期限为24.6011年,即2019年11月8日起至2044年6月14日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变更前后折旧年限如下表:
■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6月1日起适用。
经公司测算,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变更折旧期限的影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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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折旧/摊销约1.33亿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0亿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粤高速此次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改扩建项目收费期限的函》(粤交规函【2021】328号)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属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高速公路路产价值在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
2、粤高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的情况。
3、粤高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粤高速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的变化,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