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6月28日上午,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职工大会,会议选举张莉莉女士、黄丽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张莉莉女士和黄丽芳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莉莉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法学专业,学士学位。2008年1月至2009年11月担任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客户关顾部(CSR)专员;2010年4月至2018年8月期间先后担任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KKMALL总经理助理、人事行政主管、人事行政经理、KKMALL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莉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丽芳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汉语言文学(秘书)专业,学士学位。2007年5月至2009年1月担任广州市江秾汇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助理;2009年4月至2018年8月期间先后在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行政经理、员工关系经理、人力行政中心高级专业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黄丽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董事长熊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1,963,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9998%。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1,963,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99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88,5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2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88,5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2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熊伟先生、巴根先生、蔡新平先生、黄益武先生、靳庆军先生、黄明祥先生、陈家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熊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37,2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86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76%。
1.2 选举巴根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945,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09%。
1.3 选举蔡新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945,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09%。
1.4 选举黄益武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945,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09%。
1.5 选举靳庆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945,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09%。
1.6 选举黄明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945,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09%。
1.7 选举陈家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945,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09%。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红兵先生、李东明先生、魏达志先生、傅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王红兵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37,2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72%。
2.2 选举李东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3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70%。
2.3 选举魏达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3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70%。
2.4 选举傅衍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3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70%。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家慧女士、张永富先生、柳杨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陈家慧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37,2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72%。
3.2 选举张永富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3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70%。
3.3 选举柳杨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3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70%。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44,3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41%;反对519,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32%;反对519,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40,4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31%;反对523,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306%;反对523,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44,3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41%;反对519,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32%;反对519,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44,3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41%;反对519,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32%;反对519,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邱翔、郑伊然
3、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28日下午16:0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因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要求。本次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熊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熊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王红兵先生、熊伟先生、李东明先生组成,其中王红兵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王红兵先生、李东明先生、巴根先生组成,其中王红兵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东明先生、傅衍先生、巴根先生组成,其中李东明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由巴根先生、靳庆军先生、王红兵先生组成,其中巴根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聘任巴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聘任蔡新平先生、黄益武先生、谢永东先生、王鸿鹤先生、吴志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聘任伍玉利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聘任尚鹏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尚鹏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三至第六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巴根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生物化学专业,学士学位。1993年至2008年1月先后任职于深圳市越好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家德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1月至8月任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兼任深圳市百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巴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除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蔡新平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士学位。2001年9月至2013年9月先后任职于深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电信实业公司;2013年至2018年8月先后担任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蔡新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益武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9月至2018年8月先后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及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审计员、助理经理及审计经理、审计总监、审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黄益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谢永东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应用生物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2012年7月任深圳市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营销经理、深圳康达尔(江西)饲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康达尔(安徽)饲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京基智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担任广东京基智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兼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广东京基智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谢永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鸿鹤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1995年至1998年10月任职于中石化集团河南油田设计院;1998年至2002年任深圳庐山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机电主管;2002年6月至2018年8月先后任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主管、工程部经理、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副总裁;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监事、房地产事业部总裁;2019年4月至今兼任深圳市京基智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王鸿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志君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畜牧专业,本科学历,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副会长,广西水产畜牧业协会副理事长,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站长、推广研究员。2000年以来,先后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两度获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神内基金农业推广奖”;被农业部授予“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三农’模范人物”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吴志君先生自1983年8月至2019年10月先后担任广西农垦良圻农场有限公司技术员、副总经理,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19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席专家;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吴志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伍玉利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会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07年至2019年5月期间先后任职伯恩光学(深圳)有限公司会计及税务主管、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高级税务经理、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工作;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期间先后任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税务经理、财务部经理、中心副总监。
伍玉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尚鹏超先生: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法学专业,硕士学历。曾任职于金杜律师事务所,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监事、证券法务中心总经理。2021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尚鹏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28日下午16:3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因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职工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要求。本次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陈家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陈家慧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