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1年06月03日,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夏航空”)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夏通融”)通过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华夏通融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135,6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截至2021年06月25日,华夏通融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07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0%,华夏通融在其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中表示,华夏通融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华夏通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以及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华夏通融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融达”)、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瑞成”)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夏通融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夏控股、深圳融达、深圳瑞成(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胡晓军先生及其配偶暨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徐为女士控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5,765,3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7.79%,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华夏控股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胡晓军先生不变。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华夏通融;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大宗交易(华夏通融)、被动稀释(华夏通融、华夏控股、深圳融达、深圳瑞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夏通融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夏控股、深圳融达、深圳瑞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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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所列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注2:华夏通融、华夏控股、深圳融达、深圳瑞成所持公司股份在2018年03月02日公司首次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并已于2021年03月02日解除限售,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2021年06月25日,华夏通融基于自身资金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07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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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通融本次减持股份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自本公司上市后,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华夏通融未减持过本公司股份;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华夏通融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9,07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0%。
3、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及被动稀释情况的说明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54号)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航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并自2018年03月0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050万股。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变动情况
①2019年03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2019年04月19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200,25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00,500,000股增加至600,750,000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04月22日实施完毕。
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7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9,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03号”文同意,公司7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0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夏转债”,债券代码“128077”。“华夏转债”于2020年04月22日开始转股,于2020年07月28日转股结束,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华夏转债”转股累计增加75,192,630股。
③2020年05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2020年07月16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自“华夏转债”开始转股(2020年04月22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07月16日),“华夏转债”累计转股74,500,02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75,250,029股。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337,625,01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75,250,029股增加至1,012,875,043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07月17日实施完毕。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0年07月17日)至“华夏转债”结束转股(2020年07月28日),“华夏转债”累计转股692,60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13,567,644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013,567,644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0,500,000股,因2018年度权益分派增加200,250,000股,因“华夏转债”转股增加75,192,630股,因2019年度权益分派增加337,625,014股)。
(3)股份变动及被动稀释情况说明
除本次减持股份(即华夏通融本次于2021年06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078,000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夏通融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夏控股、深圳融达、深圳瑞成没有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其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动的原因如下:
①持股数量变动: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均为每10股转增5股)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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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持股比例变动:因“华夏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75,192,630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013,567,644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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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所列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相关情况的说明
1、华夏通融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华夏通融本次减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也不存在违规情况。
3、华夏通融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就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作出承诺如下:
“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华夏航空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本企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华夏航空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华夏航空股份总数的25%;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其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华夏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华夏通融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过程中,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承诺及遵守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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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诺最低减持价格是以减持日(06月25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华夏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承诺最高减持股数是计算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华夏通融持有华夏航空股份总数(即89,100,000股)的25%。
华夏通融严格遵守了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的承诺,华夏通融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华夏通融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方式为大宗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本次受让的公司股份。
5、华夏通融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之权益变动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华夏通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28日